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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七章 神龙岛猎鲨(第2/3页)
    划未来日子怎么过。

    我打趣问:“是不是女人都习惯性精打细算?”

    娜莎道:“男人打猎,女人筑巢,这是天性,没办法改的,既然来到这岛上,就要做出长久生活的打算。”

    这话倒是对的,可能我们明天得救,可能我们明年得救,无论那种情况,我们都要考虑到最坏。

    娜莎说:“既然岛上这么多蛇,不如我们就叫它蛇岛吧。”

    我反对,“蛇岛不好听,不如叫神龙岛。”

    娜莎哈哈笑,“没看出来,姐夫你还有武侠情结。”

    我回:“必须的,每个男人都有个大侠梦,我也不例外。”

    第一天晚上过去,第二天娜莎提出新问题,树叶烧不持久,如何让火苗延续成了问题,手头也无可用工具,棕榈和椰子都是乔木,高大笔直,没办法放倒,只能在那些矮灌木身上下手。

    那些不知名的树木,费劲九牛二虎折断,拖回来,烧起来浓烟呛人,根本没办法处理。

    最后两人商议决定,夜晚熄灭火苗,得给以后留下材料,不然等树叶烧完,就得啃生鱼了。

    这个决议刚决定不到半个小时,娜莎提出新的想法,动物脂肪可以燃烧,不如多收集些动物脂肪?

    岛上最多的动物,就是蛇了,娜莎的意思是让我大量捕蛇,把蛇油刮下来,用椰子壳熬成油,再把我的袜子泡进去油里,就是简易火把。

    这样我们也算有了火种。

    说干就干,我早就烦透了这帮牲口,晚上睡觉一点都不安生,一会窜来一条,一会窜来一条,一晚上被我用树枝敲死十多条,挂在树上一排,本来是留给娜莎做早点的。

    昨天的银行卡刀在锯藤蔓活动中全部报销,现在能用的就是发卡和鱼刺,这些蛇皮非常结实,发卡很难划开,鱼刺太脆。干脆舍弃,跑去找石片。

    娜莎又提醒,还不如去海里抓大鱼,弄个鱼骨刀。

    到底是海边长大的孩子,方法就是比我多。我又光着膀子去了浅海区,拿着简易渔网,准备抓大鱼。

    等了许久,大鱼没有,小鱼倒是抓了七八条,就要失去耐心,目光看到,距离沙滩四五十米,一道背鳍来回游弋。

    是那条被风暴吹过来的鲨鱼。

    一个大胆的想法在我脑海浮现,三两步跳上岸,跟娜莎说,“要干就干大事,我们弄条鲨鱼回来。”

    娜莎扭扭捏捏,让我稍等,自己捧着椰子壳碗去了,不多时回来,碗里有一小滩血,目测也就是一小杯酒的量,不过也足够了。

    我先滴下去一滴在水里,让血液慢慢化开,先把鲨鱼勾引住,自己则把手枪迅速分解,确定里面再无一滴水,再重新组装,上膛,空放一枪,确定能用,这才抓了条小鱼,把血整个灌进鱼嘴巴,而后去到海水半米深处,抓着鱼尾晃悠。

    娜莎说鲨鱼能辨出百万分之一的味道,一旦闻到血腥,就会来寻,或许猎物不好吃,但它肯定会咬一口尝尝。

    好吃就吃,不好吃掉头走,反正这片潜水域,它是唯一的王。

    这么做是很危险的,因为娜莎并不知道鲨鱼的防护有多厚,手枪能否射入去。

    万一几枪干不死它,遭殃的人就是我了。

    这个我有把握,就算几枪打不死,也会打疼它,它只要不傻,就会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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