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排行榜
首页
阅读记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L
M
S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五百二四五章、冷清(第1/3页)
    虽然公司尾牙算是一起在仓库吃了,只是在放假前大哥还是以年夜饭为名又召集了一顿,其实几乎天天混在一起吃喝,就是换个名头罢了。酒桌和蒲素渊源颇深的两个流氓也在,只不过他们现在看到蒲素客气的不行,看到蒲素进包房都赶紧站起来打招呼,甚至有点谄媚的态度。

    大概以前他们错把蒲素当成大哥的小弟,以为和他们一样是跟在大哥后面混吃混喝的小青年,所以错误的估计了形式,居然敢在他这里产生了欺男霸女的念头。却没想到虽然蒲素跟他们一样也喊大哥为大哥,但那仅仅只是一个尊重的称呼,和他们这两头货完全不是一码事。

    蒲素多年观察下来发现,实际混流氓这一行的,基本都是怂货。

    可能这个看法很多人都不同意,只是他坚信自己的观点没有问题。真正那种好勇斗狠愣头青的流氓确实有,但是一般都在青春期阶段,很容易被教育好。

    而极个别天生有反骨,暴力基因无法遏制非要喷薄而出的人,社会不用多久就教会他们做人了。实际不管什么时代,具有反社会倾向的人都不被接纳,在好勇斗狠这方面想要崭露头角并不容易。因为社会留给他们发挥的空间并不是很多,分分钟就能被扭送到该去的地方。

    不管什么时代,社会都有一套秩序,原始时期还都有丛林法则。现代人无论以现在的观点去审视当时的设定有多不合理,只要形成制度,在当时就必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人类扎堆的地方自然形成社会,必然会有人中龙凤脱颖而出,制定出相应的规则。

    从古代演义和话本里我们就看到,那些赫赫有名的流氓和大响马最好的结局也就是接受招安,没有其他更好的出路。剩下不识相的最终也只能是死路一条。至于那些小混混,分分钟就被踩成烂泥。

    蒲素成长的地方,那个年代他真知道几个那种不惧生死,颇有些个人英雄主意的混混,只是都活不长。

    他知道的人里一个和别人约架,年龄不大,还只是初中生,讲好的晚9点双方带人去铁道旁小树林一决胜负。结果他这边就他一个人去了,其他事前说好的小伙伴,有的事后说给家长管住了,挂锁锁门出不来,有的说生病肚子疼,还有干脆说睡过了……

    总之,约架时间到的时候,就他一个人穿着一套军装带着军帽,扛着一杆运动时期单位里的红缨枪去了,按理说就他一个人,到了那边就算退走也没啥,对方再不要脸也不会几十人打他一个。结果他一个人举着红缨枪冲过去,像是孤胆英雄向敌人发起冲锋,几分钟后就躺在地再也没醒过来。

    另外一个是那种别人多看他一眼就要生死相搏的性子。电影院看电影散场时踩了人家脚,人家哎呦一声,他反而要去揍人家。问题是他就自己,人家三个人。他一个人叫人家三个在电影院门口围墙站好,他轮流抽人家嘴巴,最后把人家逼急了,掏出很小的水果刀,就那种折叠的水果刀刺他大腿一下,结果股动脉出血,血如泉涌他还掂着脚要抽人家,结果没几分钟就一头栽倒了。

    还有那种在监狱时间比在外面长的,出来没几天就又进去。真正这种有犯罪基因的所谓坏蛋是无法遵守住社会秩序的,不可遏制的就要触犯法律,所以大多数都在大墙里面待着,这种人就算出来也逍遥不了几天。

    真的在城市
    (本章未完,请翻页)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