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来挂在书架前继续读个两天才行。
不过debug这东西得碰运气,有时候读个十多行就能看出bug,有时候读完整篇代码却一个都找不到。
好在对于这一次的我来说,可能是昨天霉运走太多,连老天爷都看不下去,终于在我熬夜奋战8个多小时之后,让我看到了在第317页的页脚上的一行注记。
这条注记是备注在第2744条戒律之后,对应戒律的原文是死囚犯在定罪后至行刑前,中止其一切义务和权益。但那个注记上却写着,红线标注的权益除外。
红线标注,300多页中午不记得见过有红线标注的文字,难道是我看漏了,还是我还没看到,不过想想也是,红线条款肯定不会多,一旦多了这一条所谓的一切功名权也就没啥意义了。
但这个问题很关键,既然我我不能用我的承诺来换取别人的协助,那么我就必须要用我享有的权利强制别人来协助我。这或许是我最后的机会了。
于是我在317页上折了一角,然后一页页的往后翻,留意着文字下的红线,终于在729也我看到了第一条划红线的戒律,第8237条,公民享有进食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人食用其通过合法手段获取的食物。
我心想,这位希波吕忒大神管得还真是闲,别人吃什么都得管。不过这条对我没用,我这里能获取什么食物,稻草吗还是发霉的动物骨头,这些东西吃下去,不用他们动手我直接就吐白沫了。而且我也得下得去嘴啊!
继续往下看,第1242页,又出现一条,法典第13418条规定,公民在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情况下,不必履行其无法执行的义务。这一条有红线,但是还有一个批注标记,页脚上则写着一行小字,划黄线的义务除外。
言下之意,就是即便公民在行动受到限制的情况下,比如说坐牢,但如果有划黄线的义务必须完成,那也必须立刻履行。
我去,划黄线的义务是什么啊?能不能一次把话说完整了,这本书本就老旧,书页泛黄,他还用黄线标注,这不是故意折腾人吗?而且我刚才一门心思找红线,根本没注意什么黄线不黄线的,合着我这是还得从头到底重新浏览一遍,找出所有有黄线的内容。这来来回回地,累傻小子呢吧!黄色找完是不是还得找绿色,绿色找完找蓝色,集满七色还能召唤彩虹还是啥的?
我真的有点怀疑那个大祭司是不是为了报复我不肯救她的公主,所以故意搞了一本假的法典来恶整我。真是最毒妇人心,长得挺漂亮一大姐,怎么心眼这么坏。
就在我犹豫到底是继续找红线还是倒回去找黄线的时候,“咣咣”两声,一个身材壮硕的狱卒拿着铁棍敲响了我的牢门。
“出来!”牢头解下牢门上绑着的粗大铁链说道。
我看看天色,离正午貌似还有些时辰,怎么着打算提前动手了吗?这种事情我略有耳闻,蚁叔手下就有这么一批人,专门替人解决此类问题,那些人都是些亡命之徒,故意犯点小事,到警察局投案自首,然后到狱中把委托人交代的目标给打个半残或者直接做掉。当然这种事一般很难逃过无死角的监控,所以狱警那边也需要用钱打点一下,制造出意外的假象。
不过直接让狱警动手的倒还真没听过,毕竟人都是有些身份的人,谁也不愿意脏了自己的手,而且我本来就是个要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