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死,
扣眼珠子,对我没好处,而且我还是必须死,这个我不愿意,所以我只能选择第二个方式,那么如何我才能不死,有三种选择:
第一,违背法典,不判我死刑
第二,利用法典的漏洞,免除我的死刑
第三,我逃跑,跑到一个他们找不到我的地方。
第一种方式就看她们这些一根筋的亚马逊,完全不具备可操作性。
第二种方式,利用法典的漏洞,我觉得这个并不难,首先目前置我于死地的两条罪状分别是擅入天堂岛和调戏公主。
那么先看第一条擅入天堂岛,我记得他们说过只有异族男子入岛才格杀勿论,那么如果我不是异族呢?如果我已经和公主私定终生了呢?那我就是他们的同族,那么这条规定在我身上就不适用。
然后我们再看第二条,调戏公主,调戏公主的前提是在我们素不相识的情况下出言过于亲昵,交浅言深,呈口舌之快占对方便宜,这叫调戏,可如果我们已经有了深厚的感情基础呢?如果我们已经两情相悦,那么就算我说的是“温柔的香奈儿,我爱你!”哪能称得上调戏吗?那最多只是爱人之间的甜言蜜语,最多判我一个说情话不分场合,根本谈不上什么调戏,所以调戏一说也就不成立了。
所以归根结底要推翻之前的审判,只需要公主说一句,我们其实之前认识,我们之间已经两情相悦,共结连理,那么所有的问题都能完美解决。
我也不知道他们国家那么多王宫贵胄是真的没一个有脑子,还是一个个都觊觎女王的位置,所以巴不得公主早点死,不然为什么没有一个人给公主提个醒呢?
当然为了不被人看出破绽,我希望大祭司能够让我们提前见一面,统一一下口径,不然到时候在女王面前当面对质的时候,没准连相遇的时间或者地点都穿帮。
至于如何说服公主,我觉得这个根本不是问题!我完全想不出她有任何拒绝我的理由,因为不管怎么样,我们之间的关系已经木已成舟,不管怎么说她都已经是我的女人了,要么她守活寡保护我一辈子,要么我娶了她和她厮守一辈子。守护我就算我明天不死,她也得陪着我,还得眼睁睁看着我和其他女人卿卿我我,而且最多也就活个7~80年了不起了,如果她答应和我成亲,我们两个可以一起白头偕老,上千年的好日子等着我们,我觉得这种送分题没理由做错的吧?
所以只要我们能见上面,那这个事情就完美解决了,而且祭司既然这么不愿意公主死,那她也应该不会拒绝我这个对她来说不过举手之劳的要求。
谁想到我提出我的建议后,她却直接用两个字把我给怼了回来!
“做梦!”
听她这么一说我心里那叫一个气啊!你特么是不是有病,到底是谁想要拯救公主来着?怎么成了我热脸贴冷屁股了?我好心好意给你想了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你特么竟然还让我碰一鼻子灰,老子辛辛苦苦地图个啥啊!知不知道什么叫同一阵线?知不知道什么妥协精神?知不知道什么叫感恩的心?好吧,既然你不领情,没事,反正横竖是个死,信不信老子不干了,到时候让你们公主给老子陪葬,有你哭的时候。
不过转念想想,还是活命重要,于是只能低声下气的问道:“为什么,对你来说这不难吧?”
“法典44条规定,死囚不得探视!”
妈的,又是法典,你们脑子里装的都是钢丝球吗?不会变通的吗?
“那带我去见公主总行吧!”我又问道。
“法典第444条规定,死囚犯在被押赴刑场之前,不得踏出地牢一步!”
“我勒个去!特么又是这该死的法典,我就问你,你们这法典上有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做的?”
“只要不违背法典的禁忌,所有事情都可以做!”
妈的,说了和没说一样。我不想和她废话了,和她这么绕下去不可能有结果,与其在这里和她浪费时间,不如我自己去想想别的办法。
“既然如此,那我恐怕也帮不了你们家公主了。你让我挖眼珠啥的,抱歉,我没有那么霸气,这种事情恕我能力有限,恐怕胜任不了这么艰巨的任务!”废了我半天口舌完全就是对牛弹琴,既然你特么不帮我,那也别指望别人来帮你了,这世界就是这样,与人方便与己方便,你给我添堵那就别怪我让你无路可走。
“罢了!早知道你这种畜生,也不会有什么善心!可怜的公主竟然遇到你这么个无耻之徒!”
特么她竟然还倒打一耙,真是狗咬吕洞宾啊!我无耻,我不愿把自己眼珠子挖出来送给她,我就无耻了?合着别人不能让你满意,别人就是无耻,你他妈有没有站在我的立场上考虑过?
我不想和她废话,直接朝着巷子口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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