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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麦堆之上(第2/3页)
    子的恩怨免不了会在生意上有些分歧和矛盾,基本上还是没有影响到全村收小麦的进程。

    收割机代替了用镰刀一把把去割的手工作业,生产率大大提升。学材这个男人可以说是他那个家族的一股清流,个性开朗的他,完全摆脱了兄弟几个沉默寡言,性格孤僻的缺陷,而是像村子里其他人那样和街坊邻居说说笑笑。所以当他家买了小麦打粒机后,都愿意到他家去租用来用。打粒机嘈杂的声响从东面一直响到西边,最后在南边停留的最久。本来需要一个月的收获工程,结果在这些机械的帮助下,半个月就已经完工。

    村子里的人们都把打下来的小麦拉到南边的公路上去晒,炙热的柏油路平整光滑,好晒又好收,一时就成为了人们争相竞争的宝地。甚至在小麦还没有收割时,就已经有人提前半个月拿着砖头,啤酒瓶走到柏油路路面放在自家画的白线上。真是疯狂!还好那几年村子里的人们还只是摩托车居多,如果像后来每家每户为了娶亲和做生意都有至少一辆汽车,那条被晾晒的小麦占据了半壁江山的马路一定走不通了。

    小麦晒干后,他们就地卖给永新,记好帐目也不急着要钱,毕竟永新也拿不出那么多。

    第一次收小麦就收了十万斤,永新家坐落在泥土地上面的宽阔麦厂瞬间小的可怜,很多麦子从高高的麦堆上面滑落到围栏之外,永新,凤琴,嬉春他们不得不抄起铁锹一把把往上面兜。永成在铁锹兜过的地方,再用双手把泥土里残留的麦粒捡起来扔会谷仓。为此,永新还吵过他:“大哥,那一点就不要了,把多的地方整好就行了。”永新这种只看当前不顾长远的风格不仅寒到了永成的心,也为他后来作其他生意时的失败埋下了祸端。

    十万斤的小麦,按照当时的市价,他每斤可以赚得壹角伍分的差头,十万斤就可以赚得一万五。而这只是他前五天收得的,等把麦厂腾过来地方,指不定又会收多少。当天夜里,借着明媚的月光,在所有人都进入梦想后,他独自一人披着件长褂,站在露水渐重的麦堆前。就如多年以前守财第一次拥有了自家的土地后,夜晚用电灯照着谷仓里满满的属于自己的麦堆那样,身体会因为极度兴奋而颤抖。小麦这种祖祖辈辈,在源远流长的历史长河里一直跟随着人类成长,更准确的说,应该是人类跟随着小麦的进步而繁衍不息,它们已经深埋在人类灵魂深处,血脉骨髓里。受到这种类似前生今世的乡愁般的眷恋,永新竟然踩着如沙粒般不断下滑的小麦十分沉着地爬到了如山的麦堆顶端。他一屁股坐在“山顶”上,双眼渐渐模糊了。

    整个麦季这片一百平方的圆形麦厂一共堆放过五十万斤的小麦,其间遇到过几次大雨,那些没有来得及盖上以及散落在围栏外面的小麦在雨水的浸泡下发出白色的根须,长出绿色的幼苗。但这些只是庞大的工程中及其微小的一部分,永新赚得盆满钵满。麦季过后,他准备将麦厂进行扩建,并在地面用石灰和沙子搅拌后铺上厚厚的水泥,原先露天的场地上搭上铁皮棚,这样就不怕天灾的侵袭了。而且,他下一步打算,在秋收时大量收购玉米粒。

    凤琴在麦季过后坐上追寻丈夫的火车,恒悦跟着嬉春吃饭,夜晚时回到村里和父亲一起居住。为了生意忙得不可开交的嬉春逐渐忘记了对于孩子们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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