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大掌柜。
因为大掌柜那么牛逼的一个人,卖兵器卖到了这种程度,举国闻名,光是这一点,就足够成为他们模仿的理由了。
“老板,那把逍遥扇还在吗”小乐毅走进店门,问了起来。
抠脚中的店员看了他一眼,显然,他也认得这个小乐毅了。因为这小家伙过来这里,看了好几次逍遥扇了。但一直都是买不起,所以他都懒得搭理。
“老板,我这次带钱来了,准够,可以买它了。”小乐毅拿出自己的储物袋,晃荡了一下,发出金属的撞击声,的确是有很多金币。
“是吗”
“当然了,两万金币,我这就给你。”
店员抬着眼睛看着他拿钱,当两万个金币全部摆在他面前时,他这才懒洋洋地站起了身“早这样就好了嘛,次次都过来光看不买,看你的穿着,也不像是个没钱的,喜欢就买啊。告诉你,这把逍遥扇你要是再晚来一天,估计就没了。”
“可以,一言为定。”
“到时候一样的赌约,是男人,到时候就来。”
“没问题。”
随后,赵子龙走了。
“赵子龙赵云为何这名字感觉有些莫名其妙的熟悉”小乐毅隐约有一种熟悉感,但至于为什么熟悉,他又说不上来。
大概只是一种感觉罢了,有的人认识很久,也会给你陌生感;但有的人,才刚认识,却像是几十年的老友。
或许这个爽快的黝黑少年,就是后者。
至于说到“十三”这个名字,其实也不算假名。因为小乐毅在皇室里的确是排在十三位。
他前面有几个伯伯,虽然死得只剩下一个五伯了,也就是五王爷,但是前面那些大伯,多少还是有一些后代的。
而他们乐氏皇朝的后代,喜欢全部算在内,小乐毅是七王爷的大儿子,但总数上却是排在他的那些堂姐后面,排在第十三的位置。
所以,也就叫十三了。他的皇爷爷就是这么喊他的,很小的时候,就喊他小十三小十三的。
拿起锋利的刀子继续剥皮,白犀牛的皮有个技巧,那就是要从里而外。从外面,你是不可能切得开它的皮的,它的表皮外层,硬得就跟钢铁一样,就算你使出吃奶的劲力,也是难以划出什么明显的伤痕。
可是如果将刀子伸几它的体内,由内而外的去切割,就会容易一些。
相对只是容易一些,反正普通人想剥开,那是非常困难的。不过,白犀牛的皮,应该也是要贵一些的,因为它的坚硬,所以可以制作成上好的盔甲。
前前后后,花了三个小时,小乐毅才将这些野兽的皮全部剥除了下来,一张张的叠加在一起,然后用一根绳索给捆了起来。
装进储物袋后,带着独角兽也开始离开了。
回到城里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他轻车熟路的来到了皮毛收购的地方。
“老板,给你。”
因为彼此很熟悉了,小乐毅经常会来这里卖动物的皮毛,老板也认得他。但是老板并不知道他是皇室子弟,只觉得他是一个小贵族而已。
毕竟,哪有皇族子弟老是自己上山打猎拿来卖的
“哟,这次打了这么多”
“运气好而已。”小乐毅微微一笑。
“啧啧,白犀牛也有啊,还有这么多的烈焰虎的皮毛,好,很好。”老板算了一下数量,然后又检查了一下完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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