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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九八章 坑儿……(第2/4页)
    ,真正目的则是为将来的收购舆论造势。

    收购一家公司,不需要拿到绝对控股权,甚至都不用拿到51%的相对控股权。

    只要麦小余手里拿到的股份,加上支持他的股东手里的股份,超过宁家和支持宁家的股东的股份比例,他就能成功将宁家踢出局,从而完成对擎天的收购。

    对于麦小余来说,这种方式的难度依旧很大,所以才想凭借自己的明星效应,通过舆论造势,争取广大中小散户的支,增加赢面。

    蚂蚁虽小,多了也能咬死大象。

    对于郑可俞的分析,宁致远深以为然。

    “这倒符合他的草根出身,也能解释他这段时间上蹿下跳的原因。幸亏有你提醒,不然我就被他的虚张声势迷惑了,认为他手中掌握了什么有力的新证据。”

    “宁董您主要是关心则乱,而且这段时间精力不济,所以才暂时没有看破。我想荣少早就有所察觉,听说他已经安排人张罗,在《九门》样片送审时给毙掉。宁董您后继有人,要不了多久就可以好好歇歇了。”

    困扰宁致远的问题解开了,只是新问题又出现了。

    麦小余那句“我有金钱怼金钱,我有权势杠权势,不为虚名不为利,只要法律复公平”,在舆论上引起不小的争议。

    在他更新萌人官微、媒体广泛报道之后没多久,多位法学专家、知名律师相继跳出来,公开指责他轻蔑国家法律。

    什么叫以金钱怼金钱?

    什么叫以权势杠权势?

    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从来不会为金钱权力所左右!

    麦小余的话,严重说明其三观不正!

    妄想通过金钱、权力来左右国家法律,这已经不是三不三俗的问题了,而是涉嫌犯罪!

    妨害司法罪!

    还“只要法律复公平”。

    这是几个意思?

    认为法律不公吗?

    还是认为有人妨害司法公正?

    国家倡导言论自由,你可以质疑,但是你要考虑你的身份和社会影响!

    作为公众人物,在公开场合大放厥词,践踏国家法律精神,误导不明真相网民,破坏社会稳定安全,影响极度恶劣!

    争议不断,各种对麦小余上纲上线的批判,在法律专家、知名律师的带动下,逐渐在网络上蔓延。

    燕京警方官微点名批评了麦小余的错误言论。

    新华网、光明日报等官媒,也刊文阐述国家法律的公平公正;指出麦小余思想错误,需要悬崖勒马,否则将来很可能触犯国家法律;然后借此引申,告诫心怀特权思想的人和各种特权现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麦小余反应非常快。

    这边被批评了,那边立刻通过萌人官微转发新华网、光明日报的文章,坚决拥护正直公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精神云云,拔高自身逼·格。

    但是这还不够,当晚他就接到了王长贵的电话。

    “把你前面那条微博删掉,然后在微博上公开道歉。”

    “我不会自己删,更不可能公开道歉。”

    “麦子,我是为你好!”

    “我知道。贵总你不用帮我扛,谁想来抓我尽管来。正好我打算对自己被超期拘留六十多天讨个公道,还有当时联合起来殴打我的十三名犯人,他们好像是同一天被拘留,而且那么巧都和我关在一起。这算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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