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雪每天严格按照自己的健身计划。每天一定去园子里慢跑,散步。
这天傍晚,正带着香梅,香叶和如玉在园里玩着,也不知怎么的,飞来了许多萤火虫,亮闪闪的,象星星一样。
这些萤火虫来了,竟在素雪的周围上下飞着,象在跳舞,不肯离开。
“小姐!”如玉笑着,“你看,想是你身上的香味,引得它们都来了呢,可真好看啊,象有许多星星在你的周围!真漂亮。
素雪心里也高兴,在现代生活的都市,己经很难得看见这些可爱的小东西了。伸出手去,马上就有几只小东西停在素雪的手指上,身上的亮光忽闪忽闪的,很是招人。素雪笑着,伸出手指,轻轻的摸着,不禁唱了起来:
萤火虫萤火虫慢慢飞,夏夜里夏夜里风轻吹,怕黑的孩子安心睡吧,让萤火虫给你一点光,燃烧小小的身影在夜晚,为夜路的旅人照亮方向,短暂的生命努力的发光,让黑暗的世界充满希望。。。。。
素雪唱的歌可真好听,香梅香叶听得呆了,连这些小东西也听懂了似的,竟停在素雪的身边一动不动,照着素雪的脸也忽明忽暗,素雪将手伸过去,指尖都能轻轻地碰到它们的身体,只轻轻一弹,小东西居然在空中打了个滚,划出了一条淡淡的绿虹。
香叶高兴极了,也伸出手去,想要摸它们,小家伙们却全逃开了,惹得素雪咯咯直笑,香叶只得嘟起了嘴,“小姐,这些小东西太坏了!”
素雪正欲答,忽然听得传来一阵悠扬的笛声,却正是素雪唱的这首《萤火虫》,素雪听得心里一震,这首歌曲不可能有人会的!顺着笛声看去,一个白衣男子斜倚在栏杆上,手中一支玉笛,正在吹奏这首曲子。素雪大步冲上去,抓住他的手臂,激动的快要颤抖:“你!你怎么会这首曲子!你从哪儿来!”
男子停了下来,有点得意的,“这不就是刚才小姐所唱的曲子么?我自幼就能听曲识音,这不算什么!”
“哦!”素雪失望的放开他,还以为在这里遇见了同乡呢,转身欲走:“不好意思,我认错人了!”
“哎!小姐慢走!”男子伸出玉笛,横在素雪的手臂上,“小姐的歌声非常悦耳动听,愿不愿与我合作一曲?”
素雪转过身,面对着他,才注意看他的脸。这男人朗眉星目,白白净净的,笑起来的时候,竟然还有两个浅浅的酒窝,身着白袍,腰坠以翠玉,只手持玉笛,未有佩剑,真个叫风流倜傥,玉树临风啊!心里很是狗血了一下,哎,这古代的帅哥还真多啊!纳兰启睿是冷逸俊雅,而这个男人看起来却很是阳光。
“小姐!”看素雪一直盯着他看,“没见过美男么?”
“卟!”素雪差点喷饭,这也太臭美了一点,只白了他一眼,“美男见多了,没见过这么臭美的!”
“哈哈哈,”男子收回玉笛,用手抚着,很优雅;“我喜欢小姐的歌,能再唱一曲么,我来为小姐伴奏。正奇怪呢,原来小姐的身上有股异香,难怪惹得这些小东西!”
素雪不以为意,这个男人很亲切很和蔼,又是美男,素雪的心里还是满喜欢的,如玉可就受不了了,这男人分明是在调戏嘛!
“小姐,我们不理他!没事三分笑,非奸即盗!”
“呵呵,有趣!都听得人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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