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宇心中一动。
刀疤?
这么说,此人就是天雷的兄弟,山鸡的大哥——刀疤?
听胖子说过,此人曾以一把西瓜刀大战‘东北帮’三十六人,身中百刀而不死,是个一等一的狠角色!
“刀疤,你什么时候变成菲比的守护者了?这场子现在归你看护吗?”
从酒吧的里间走出的十几个黑衣男子,其中一个带头的,看到刀疤和他身后的兄弟,却是一怔,他显然也是认识刀疤的,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我当是谁呢,原来是燕城道上最喜欢装逼的老邪啊!”刀疤面露鄙夷之色:“我只是听见有人敢在菲比闹事,过来看看而已。倒是你老邪,穿成这样带着兄弟出现在酒吧里,难道已经接下了这笔大买卖,给菲比看起了场子?”
这二人,一向都不对路子,老邪是老炮的手下,刀疤是天雷的兄弟,双方虽暂时和平相处,但私下里互相都看不惯对方的人!
——正如红星与东兴,早晚有一战。
这个老邪是道上出了名的喜欢装逼,大伙儿背地里都叫他‘装逼犯’。
在燕城的地下世界,第一个兴起让手下兄弟穿黑西装,打黑领带,脚踩黑皮鞋还配上一副黑超太阳镜的,就是这位!
“出来混,就要有个出来混的样!你瞧瞧人家香港,那些混得开的大哥和团伙,哪个不是一身黑色西装,多酷啊!不穿成这样,谁知道我们是道上混的?!”
上面这段话,就是当时被道上奉为经典的名言,就是出自这位老邪之口!
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燕城的道上才渐渐有了穿黑西装的习惯。
“胡说,我只是和兄弟们来这里玩的。见有人在这里闹事,路见不平而已!”老邪脸红脖子粗地说道。
方宇觉得奇怪。
酒吧里都闹成这样了,连刀疤和老邪这些看似不相干的人都出马了,怎么酒吧一方的‘正主’却不见踪影呢?
这间酒吧,处处透着不合常理的诡异。
这时候,从二楼的拐角处走出一个身穿燕尾服的老者,留着八字须,像极了欧洲贵族家中的老管家!
这样一个人出现在这里,突然让人有了穿越时空的感觉。
“各位,我是这间酒吧的管理者,我叫鲁斯,我是英日混血。”这名老管家似乎觉察到了众人脸上的惊异之色,自己先解释道。
众人这才发现,这名老者确实拥有西方人的脸部轮廓,但眼珠子和头发都是黑色的,明显就是东西方混血。
“多谢刀疤先生和老邪先生的仗义出手,我代表公子向二位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刀疤一怔,旋即说道:“你认识我?”
“在燕城,不认识市长可以,不认识刀疤先生可不行!”老管家笑呵呵地说道。
刀疤的脸上虽无笑意,却可得出来,对于老管家的话,他很是受用!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这是古来有之的名言!
“还有老邪先生也一样,都是燕城地下世界独领风骚的风流人物!”老管家鲁斯又道。
老邪哈哈一笑,觉得这混血假洋鬼子很对自己的胃口——像他这种装逼犯,最讨厌木讷毫无风趣的家伙......比如刀疤这样的!
最欣赏的,当然就是善于装逼的‘同道中人’了,比如眼前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