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他也清楚,自己的坚持在很久以前就成了她的困扰。
向锦笙有些自嘲的笑了笑,自我安慰道:“我一直想要给你一个最后的离别,现在想想也没什么用,以后其实还是会见到的,米兰的时装周和珠宝展很多,你终归还是要去参加的,其实我们还有很多相遇的机会。”
他说的的确没错,郁欢也附和着点头,脸上是恬静的笑,“其实我之前就说过了,说过了再见,就一定会再见,我们是朋友,你无须担心这个。”
可是他还是会担心。
Daniel的电话打来的时候,他们的谈话已经进行的差不多了,车已经停到了外面,向锦笙站起身,郁欢也跟着站起来,两人很平静地面对面,不像是分离,倒像是一对多年未见的老朋友。
向锦笙最后看了她一眼,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笑着说:“那我就走了,祝你……幸福。”
他到底是说不出来,祝她和别人幸福,在他心底,他一直都觉得自己也是可以给她幸福的。
只是她不需要而已。
郁欢点头,“一路顺风。”
停顿了一下,她却又道:“不要让一个爱你的人等太久,不会有人一直站在你身后等着你的,有时候你觉得时间很长,享受惯了别人的感情,可是或许哪天太阳依旧东升西落,可是那个人却已经不会再等你了。”
向锦笙静静地看着她,他知道她说的是什么,她是指顾以宁。
地球永远不会为一个人而停止转动,也没有一个人离开另一个人就会死的。
他听从的点头,他也明白,他终归是要开始另一段生活的,又岂能一直对她殷殷切切?
这一次不再需要拥抱,郁欢目送着向锦笙离开,看着他坐上了车。
或许很多年之后他再回想起她,也不过是一笑而过吧。
她忽然想起了张爱玲的那句话,每个男人生命中都会有这样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可是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一个女人,也可以做两个男人的玫瑰。
就像如今的郁欢,是沈亦晨仰望的白月光,却也是向锦笙心口的朱砂痣。
两个都是骄傲优秀的男子,可是心只有一颗,她终归是要负一个。
沈亦晨说过来接她的,所以她连车都没有开。
她目送着向锦笙的车离开,黄昏的日光火红而刺眼,郁欢仰头看着,却惶惶然的觉得那么像血,刺得她眼睛生疼,更疼的是心。
她抬手捂在心口,胸腔里的肌肉砰砰直跳,跳的有些急躁和不安,郁欢慢慢垂下眼,不去看天边刺眼的红云,用力张口呼吸着,像是一条濒临死亡的鱼,一副几近窒息的模样。
郁欢呼吸的很用力,可是每一下都呼吸不到头,像是有东西卡在了喉头,所有的空气都被堵在那里了一般。
她有预感,一定是出事了。
郁欢紧紧地攥着拳,额头上沁出了薄汗,眼里有着惊恐和不安,大口大口的喘息着,巨大的恐惧让她心悸,眼底都泛起了泪。
包里的手机忽然震动起来,郁欢一怔,急忙掏出来查看,却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对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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