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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识西风106(第1/3页)
    苏次没有说话。也许连安是对的,她还没来得及像杜泽喜欢自己那样,她还没能像喜欢陆骁那样喜欢杜泽。

    她低头慢慢的洗水里的青豆,“苏次,我看了杂志上你写的文章,写的很好,我很喜欢。不知道陆骁看了会是什么感受?是不是像我们一样感动。”连安的长指在水里被浸的通红,她仍然不急不慢的洗豆子。她打心眼里不希望他们四个人这样,明明有爱存在,却无论如何都聚不到一起。有爱的基础,却最终没有建立起真正实际上的意义。

    也许,爱的方式有很多,只是他们都选择了错的方法。

    “我们?”苏次手里的刀悬着,“杜泽也看了?”她回头看见连安对自己点头,“杂志是他给我看的。”

    苏次沉默起来。她看了一眼杜泽,他在沙发里睡的很沉很沉。像个孩子一样,静静的蜷缩在那里,一动都不动。

    连安用很轻很轻的声音在她耳边说:“苏次,说实话你写了这么多年,这是我最喜欢的一篇。不谙世事的苏小姐终于也落入红尘,成了一枚痴情的种子。以前我们虽然玩的很好,但在爱情观这一块我们始终无法有共同的语言,总觉得缺了点什么。现在好了,现在我们终于毫无缝隙的凑到一块去了。其实,我特别喜欢开头和结尾的那些字,每个字在很轻很缓的同时,也很锋利。”

    苏次笑了笑。

    “真的,这次是真的写到我心坎里去了。”连安开始捞青豆出来沥干水,“以前常说你前二十几年都白活了,现在一看,人生能像你这样无怨无悔的爱一场,也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态度。我都开始羡慕你了,羡慕你说走就走的勇气。”

    “其实到了那里,我也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我居然一点计划都没有就跑去那个遥远的北方城市,但到了那里,去了他曾经跟我说过的地方,我就一点都不后悔了。我觉得自己来对了,我更了解自己爱的那个人了。这种心情,让我很满足。”

    “再不疯狂,青春就荒废了。”连安说。

    苏次寄出去稿子的最后一句是这样的:我喜欢他,以及他生命里那些和我无关的过往,我不知道他的童年、少年和青年,也无从得知。但我想从他与我说过的话里找到一丝熟悉的痕迹,我不想错过他太多,所以我来到特罗姆瑟,这个曾经见证过他初恋的遥远的北极城市。虽然我不是他的恋人,但我想了解这个过程是必要的,甚至对我来说意义深重。踏上城市的那一刻,也终于明白这种感情的含义,原来世界上真的有一个人愿意把他说过的每句话、灿烂过的每个笑容、写过的每句心情深深并牢牢的铭记于心且深信不疑,那个人是我,现在的我,一个开始懂得爱的人。爱情里的人都容易变成傻瓜,而我也终于从一个不愿淌这趟浑水的理性人变成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傻瓜。当傻瓜的时候,有过无比的幸福,也有过深刻的伤痛。但是我一点都不后悔,人生本来就是这样,和爱恨情仇、和红尘俗世牵扯纠缠。

    杜泽走路还是一瘸一拐的,不十分利索。

    苏次已经下了好几回逐客令,但都被他的死皮赖脸顶回去。“送佛送到西嘛,等腿脚方便了就是你不说我也会马上走人。”苏次每回只能一边瞪他一边恨自己当初怎么就答应把这么只白眼狼领回家。

    “最迟到下个礼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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