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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走出森林2(第2/2页)
    琳在十岁那年就认识了,彼此比亲姐妹还亲。她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女孩,所以,我不想伤害她。并且,我之所以会答应做你三个月的佣人,也是因为想要撮合你们,只是没有想到令你产生好感竟然会是我。”

    “其实、我并不是在你成为了我的佣人后才喜欢你的。那天和你在酒吧谈完话后,我就对你产生好感了。”心跳怎么会突然加速,脸又为什么会突然发烫了。真是该死,每次告白都会脸红。

    真是造孽了,原来是从那天开始的。早知道自己就不应该去和他说。不过、千金难买早知道。要是真有后悔药吃,世上就不会有乞丐了。“其实以琳比我好多了。你看、样貌吧!我其实和她不相上下,然后琴棋书画什么的,她比我好很多了!”怎么有点像是在贩卖以琳的感觉呀!

    “好了!你不用再说了。既然你不想去伤害她,那就让我去跟她说清楚。相信她会明事理,原谅你抢他的未婚夫。”等一走出这个鬼地方,就去找王以琳。跟她说清楚一切,然后就和秦汶伈共赴结婚礼堂......

    最后那三个字,秦汶伈并没有听清楚,不过大概是说大帅哥之类的吧!所以就没什么注意。只是在纳闷自己是不是说错什么话,令他误会啦!“那个,江尹湛!我的意思是....”话还没说完,自己就已经被江尹湛拉走了。手、就这样一直被他牵着。而自己再次呆住了,静静的没有再说话,任由被他牵着手乱窜。

    在这里有必要跟大家说明一下!不是我愿意一直被她拉着自己的手,而是自己已经惊呆了。要知道自己的手可是从小到大都没有被男生牵着超过一分钟,并不是因为没人牵,而是因为在自己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带自己去逛街时。有一个自称是能看到过去和未来的人走到我们面前,说第一个牵我的手超过一分钟的人,就是注定和我共度一生的人。虽然对于这件事,自己并不是很相信,但为了以防万一,秦汶伈是并不会很轻易地让男人碰自己的手。但是现在,却被江尹湛一不留神就牵着了,还那么久。现在肯定已经超过一分钟了。

    难道,这是注定命运?就在自己思索之时,前面的江尹湛已经停住了脚步,正转过身子,愉快的脸孔立即呈现在眼前。

    “果然!这边是可以走出去的。再直走就可以出去了。我们终于找到走可以出去的路了!”双手搭在秦汶伈的肩上,江尹湛说。语气中透出愉快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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