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有的时候也喝酒——在工作了一天,头疼欲裂的时候,一杯冰啤会让人身心舒畅。
“没什么。”方敢接过啤酒,点头致谢。他灌了一口,虽说他不喜欢这种几乎没有酒味的饮料,但这种冰凉的感觉,还是让他精神一振。
“我在想,我们当兵的出来,到底能干什么?”
这确实是方敢一直在思索的问题。以前当兵的时候,生活很单纯,无非是任务、训练、休息而已,你不需要考虑明天要怎么活,也不用考虑目标——上级会安排给你一切,所需要的只是勇气和战斗技能。勇气他自然不缺,而技能他在不断的磨炼。
但他还是离开了军营,有的时候他也会觉得这样的决定错了,但却绝不后悔。
当初退役的目的很单纯,他只是想代替萧克去感受青春应该感受的生命——但现在的情状,却让他觉得这种瑰丽的都市生活,并不见得适合自己,或者萧克。
也许军人就该是纯粹的军人,最好的归宿就是战死沙场。
“阿宾,干了黑社会;老叶,查案的时候他跟我说过,以前他是坦克兵——现在是个警察;我,是个保安;如果我没看错——我应该不会看错,那个逃走的杀手,应该也是军人出身。”
“警察——黑社会;杀手——保镖,这还真是有趣的职业组合。”
方敢很快把一罐啤酒都喝完了,他手指微微用力,把罐子捏扁。今天难得,他的话也比较多,不知道是因为阿宾的遭遇,还是舒竞和的倾听。
舒竞和温柔地拍了拍他的手臂,她能理解这种困惑,但却无法说出来什么——明明感觉话就到了嘴边,却不知道该怎么表达。
军人,是民族的脊梁。
血与火的战场,是他们最闪耀的时刻。但一个和平时代的战士,一个生活在都市中的军人,他能够做什么呢?
事实上,在中国的土地上,有千千万万这样的军人。
他们离开了军队,灵魂却永远留在那里。多少次午夜梦回,都是那绿色的军营,即使是班长凶狠的喝斥,也变成了亲切的招呼。那在灵魂深处激荡的战歌,更是每次酒酣时刻,不能忘怀的激情。
在离开军营以后,他们同普通人一样,朝九晚五,为了生计而打拼。混好一点的,军官转业的,也许能当个干部,如果自己努力,也能有不错的前程;混得差的,回家种地——或者混在社会的底层。
这也许就是人生,但热血的军魂,却总是不甘地呼叫!
有多少次,在半夜的梦中惊醒,激动的心情还无法释怀,抽一根烟,看着辽阔的夜空,心中有话要讲,却总是讲不出来。
有多少次,千里之外战友来访,相对回忆当年的旧事,但到最后,只能拼得一醉,才能在梦里,再回到青春火热的军营。
他总觉得生命中缺了什么。
“如果再给你选择一次,你会离开军营吗?”
虽然不知道方敢退役的真相,但舒竞和敏锐地猜到了这是他自己的意思。
方敢深吁了一口气,他忽然讲起萧克的事情,乍听起来好像浑不相关。
“萧克是大学生,医科大学的本科生,他选择了参军,只是想要获得他父亲的承认。”
“他爸爸是个老兵,身上挂几十枚勋章——只不过少了条腿。萧克虽说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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