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排行榜
首页
阅读记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L
M
S
上一页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第66章 宣读附带民事诉状(第2/3页)
    的诉讼请求,信心十足,他想法院审理之后必会采用的,当他读起诉状时,头也不由自主的摇晃起来,这是他的习惯动作。

    念完起诉状后,双庆转着圈的头也刚好落在原点,叶庭长看见,忍俊不禁,用手赶紧捂着嘴,假装咳嗽的样子,闭上了笑出了泪的眼,赶紧用另一只手掏出卫生纸擦拭。这是公审,她坐在审判席上,也要注意自己的形象。

    冠兰却像个观音菩萨坐着,正儿八经,不苟言笑。

    接下来原告人徐响亮和冷金鑫也由他们的诉讼代理人谷丰和曹建设分别宣读了刑事附带民事的起诉状。每人的诉状都简洁明了,字数未超过千字,诉状主要陈述原告人被被告人致伤的事实,提出了要求具体的赔偿原告人损失。这两个律师冠兰不认识,但从他们的行文以及现场宣读的稳重来看,冠兰感到他们有着从事律师工作多年的经验。

    “下面是原告人吴曙光宣读附带民事的起诉状”。冠兰说。

    吴曙光迈着一跛一跛的步子站到了发言席上说:“原告人……,被告人……。

    2015年10月12日中午,被告人马元宝等在富丽源大酒店就餐时,说菜里有苍蝇,要换一盘,服务员更换了一盘,吃完饭后,他们一伙人不给钱就走,服务员追讨,他们将服务员推倒,我闻讯赶来理论,马元宝叫他手下的人围着我暴打一顿。几天以后,还是在富丽源大酒店,被告人马元宝的好朋友黄保长,王白明住宿,因住房的坐便器不通水,未能及时修理与保安发生肢体冲出,王白明被保安推倒在地。被告人马元宝闻讯,带着罗马飞等4个兄弟,硬要找我出来算账,要我赔偿王白明损伤,我来后不愿意赔偿,与他们一伙发生争吵,马元宝指使他们一伙用木棍和拳头将我腿部打伤。我仍然不愿意,后来,他们将我拖到隔壁房间,用砍刀威逼我,要我拿出两间办公用房给他们无偿用一年,以此抵消王白明的损伤费用,无柰,我只好同意。就这样两间办公用房一直他们占用,直至他们逮捕时一分钱租金未给。我的身上的伤情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甲级。”说到这里,他哽噎着流出了眼泪,似乎是自己遭受被告人暴戾的悲痛。

    冠兰完全理解被害人有心情,但这是审判,提醒着:“原告人吴曙光。为保证宣读起诉状的完整性和庭审的连续性,请你不要情感异常。”

    吴曙光抹去泪水,提高了音量,坚强的读了下去。

    “被告人伤害我的行为,给我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严重触犯了我国的法律规定,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水清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请求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被告人马元宝、黄保长、王白明、罗马飞等人刑事责任;二、依法判令被告人马元宝、黄保长、王白明、罗马飞等人赔偿我身体伤害损失费126000元。办公用房租金费56000元,合计182000元。审判长,我的起诉状宣读完毕。”

    吴曙光的声音里充满着愠愤,透彻出强烈的怒吼,急盼望着法院为他做主,为他伸张正义。

    冠兰不仅注视着原告人,而且也在认真的听着。之前,她审查了吴曙光送来有附带民事诉状,吴曙光的两项诉求,是没问题的。她还注意到这一点,吴曙光讲到了被告人马元宝一伙用暴力手段威胁他出让房间一事,在公安移交的案卷里没
    (本章未完,请翻页)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页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