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书言玉有些微微的愣了愣,这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可能因为前半辈子过于艰辛的生活摧毁了身体和健康,所以显得有些老态。不过那面上的表情温和,眉宇之间,也还能隐隐看出年轻的影子。
昨晚子书言玉见到方天母亲的时候,只觉得现在虽然是青春不在,可是她年轻的时候必然是一个美人,今天又见到了方父,不由得暗暗点头,帅哥不管出生怎么样,基因遗传,终归还是好的。
两人互相看见了,先都是一愣,方父便笑道:“是子书小姐吧。”
“叫我言玉好了。”子书言玉笑着走了过去:“您一定是伯父了。”
方父笑了笑,道:“小天在地里帮他妈干活儿呢,给你做了早饭在厨房了热着,我给你去端,你等等。”
说着,方父伸手去拿靠在躺椅边的手杖,准备起身。
子书言玉一看这可怎么行,连忙的跑过去将方父按着,道:“伯父您别动,我自己来就行了。”
也不知道方父的腿到底是什么问题,这么动了一动,似乎又不舒服,伸手去揉了揉。
子书言玉扶着方父还是像刚才那样的躺好,将一床厚厚的毛毯在他腿上盖着,在他的嘱咐声中,自己跑去厨房。
厨房是子书言玉昨晚上就进来过的,估计是因为方天和自己回来的原因,买了不少早点。
如果子书言玉真的是子书言玉,那可能真的吃不惯这些太过简陋的小吃。
电饭锅的灯是亮着保温的,子书言玉打开一看,上面一层放着瓷盘,热着包子馒头,下面是稀饭,里面能看见放了碎碎的玉米粒,黄橙橙的,香味扑鼻。
一旁的小几上,放着几碟小菜,不能和在紫园吃的那几顿相比,可看着却让子书言玉觉得亲切。这才是她习惯的生活啊。
拿了个馒头掰开来,夹了点菜,再把放在一旁的鸡蛋剥开,用刀切了一片一片的也夹在馒头里,子书言玉心满意足的晃了出去。
方父只知道子书言玉是儿子带回家里散心的朋友,哪里知道她是什么身份,看着小姑娘啃着馒头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出来,笑道:“锅里还有稀饭,别光吃干的,噎着。”
“没事,伯父。”子书言玉嚼着含糊道:“我就喜欢这么吃。”
子书言玉上学的时候,家离学校很远,有一段时间,母亲身体不好,她也没敢住校。每天早上起来,便抓一个馒头夹一点咸菜,匆匆的赶去上学,一个学期下来,旁的没有学会,倒是习惯了早上随便吃点。
子书言玉吃着走到门口,院子的大门也开着,一眼望过去,都是农田。这个季节地里的作物已经收了,都剩下光秃秃的杆子,院子不远处的地里,似乎是方天正和他母亲一起在地里忙活。
一个白色的身影,在地里连蹦带跳的,子书言玉不由得摇头,那样雪白的一条大狗,这要是在地里滚上几圈,那该成什么样子,估计上午方天拾掇田里,下午,就得拾掇那条狗了。
方父看着子书言玉的眼神,有些误会,笑道:“言玉,过去看看吧。看看地里有什么菜是喜欢的,现摘了让伯母弄给你吃。“
子书言玉笑了笑,应了好,便往外走。
方父虽然也和蔼,可是和他站在一起,总觉得感觉怪怪的,更何况,也完全没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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