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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少年锦时(第2/3页)
    桑感,也有磁性,在普通人里算是比较好的,但李国华一听,就能听出他并不是专业歌手,气息也把握不稳,糊弄下不懂的人还可以,并不适合当酒吧驻唱,当驻唱短也要唱两三小时,多的时候就得唱七八个小时,在他看来,程远也唱不了那么久。

    娴姐倒是觉得程远唱得不错,唱出了沧桑的味道,和他那年轻的外貌有矛盾感,撇了眼李国华,说:“这小帅哥唱得不错。”

    李国华此刻想把程远打发了,对程远观感变差,本以为他是有两把刷子,谁知道也就是个绣花枕头。

    经过程远三首歌的时间,酒吧又来了两桌客人,他们三三两两坐着。

    程远看到李国华面色不愉,就知道糊弄不过去,看来,还是要靠才华凑。

    不等李国华开口把他轰下去,程远对着麦克风说道:“下面,我给大家唱一首自己写的原创歌曲。”

    弹起前奏。

    娴姐看出李国华不快,拍了下他手臂,笑道:“再听听。”

    李国华摸着下巴,淡淡说:“嗯!”

    程远的磁性略带沙哑的歌声伴随着吉他伴奏响起。

    又回到春末的五月

    凌晨的集市人不多

    小孩在门前唱着歌

    阳光他照暖了西河

    李国华本对程远不在抱希望,唱歌都那么业余,还能创作出什么好歌,只是这一听,就听了进去。

    我忧郁的白衬衫

    青春口袋里面的第一支香烟

    情窦初开的我

    从不敢和你说

    李国华随着歌声慢慢陷入回忆里!

    娴姐就对这首歌就没那么感触,只觉台上的小帅哥唱得不错,静静听着。

    “收音机靠落在床头,贪玩的少年抱着漫画书不放手,陪我入睡的是月亮的忧愁,和装满幻梦的枕头”

    另外几桌几人也在静静听着,有的有感触,被程远声音感染,想起年少时光,有的没有,不管有没有,都有个共同点,就是觉得台上少年唱得不错。

    “晴朗蓝天下,昂头的笑脸爱很简单,爱很简单”

    最后一个音符落下,酒吧里几桌客人,还有酒吧服务员都鼓起掌声,娴姐微笑鼓掌,李国华也露出笑容,给程远掌声,确实有两把刷子,而且,这首歌他喜欢。

    “这首歌叫,少年锦时。”

    李国华嘀咕着:“少年锦时吗?”

    程远说完就往下走,李国华的酒吧有一个小乐队驻唱,他们已经来了,把位置让回给他们,程远把吉他递给一个打扮很时髦的乐队其中一人。

    那人接过吉他,拍了下程远肩膀,说:“哥们,唱的不错,你的歌也很好,认识下,我叫大飞,青忆乐队主唱。”

    程远认识他们,他们乐队是李国华组起来的,不过后世程远来得时候,差不多散了,或者说早散了,只有偶尔一两次才能看到他们一起在表演。

    “谢谢,我叫程远,很高兴认识你。”一一和剩余青忆乐队几人握手,互相认识。

    程远走到李国华这边,近距离看着这坐他对面的成熟女人。

    美,一双眼睛简直像浸在水中的水晶般清澈,眼角却微微上扬,而显得妩媚,纯净的瞳孔和妖媚的眼型奇妙融合成一种极美的风景,薄薄的唇,红艳的唇彩,美得让程远都恍惚一下。

    也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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