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只值二十五两,还只是买下这块地方。如果真要接手的话,少不得要重新装潢,以这客栈现在的状况,几乎就等于要重新盖一栋楼了;何况,从地段上看,这客栈的位置并不好。料想以她的手段,多半用不到花二十五两,最多只要二十两就可以盘下了吧。即使只是二十两,也足够让这么一个普通的农家衣食无忧的活上两年了。
而又一次出乎他意料的是,程与竹竟然没有多说,只是点了点头,从怀里取出一张五十两的银票,交到那位中年人手上:“大叔,就算是收下了银票,也不用急着搬走,我们……还要收拾。”她说完,转过头去,“尘,我们就住这里吧。”
一家外表破败有如荒弃的土地庙一般的客栈,客房会舒服到哪儿去?
骆修文看着所谓的“上房”里蒙了厚厚灰尘的桌椅板凳,满是茶垢的茶壶茶碗,以及看不出原本颜色的粗布被枕帐褥,不觉又皱了眉。说心里话,他觉得即使露宿荒野,说不定都比在这客栈里过夜要舒服——至少没有这么重的潮湿发霉的气息。而程与竹居然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将被褥抱到院子中的衣架上,然后烧了热水,仔细的刷洗着桌上的茶壶。骆修文见她如此,也只得认命的绞了抹布,擦拭桌椅板凳。
经过了好一番折腾,甚至没有来得及吃午饭,清扫工作才算是告一段落。骆修文看着两人收拾完的房间,终于觉得勉强可以住下了。
看着院中拿着竹竿敲打着被褥的程与竹,他忽然有种不知说什么好的感觉。被子上的灰尘,随着竹竿的抽击一阵阵腾起,浓郁到甚至模糊了程与竹的身形,而她的神色却很平静,自然到仿佛她一个一向爱洁的人,京城里最富盛名的茶楼的老板到这样破败的一个小客栈来晒脏兮兮的被子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事情。接着他就看到那个女子从竹竿上掀下被褥,抱在胸前摇摇晃晃的往回走。
他看着她进了房间,仔细将褥子铺平整,然后浅浅的笑,骆修文觉得,自己实在是笑不出。
她那原本鹅黄色的衫子已经变作了土黄,而且长发也凌乱了,比他见她的任何时候都要狼狈。
“尘。”程与竹笑,“已经下午了呢。晚饭要出去吃,还是在这里?”还没有等他答话,她便又说道,“就在这里吧。”说完她便站起身来,从包袱里捡了一身白底蓝花的布衫,下楼去了。
行走江湖行走江湖,人在江湖,要的就是这“行走”二字。否则,离开了熟悉的故乡,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又是孤身在外,日子便不是一般的单调难捱。
骆修文现在并不觉得日子难捱,此刻,他脑子里很混乱。听口气与好像是做饭去了,房间里面只得他一个人,正好让他有机会可以好好地想一想。这几天和他同行的与是一个名捕其实如假包换的女人,而之前的五年里,和他同食同宿的与,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男子。这两个“与”会是同一个人吗?按常理来说,当然不是。就好像公鸡和母鸡绝对不可能是同一只鸡一样简单。可是,与是一个可以用常理来揣度的人吗?很显然也不是。那么,到底那一个与才是真正的他?男子?女子?坚强的?软弱的?强硬的?柔和的?精明算计的?大方豪爽的?与和这里的掌柜又是什么关系?为什么她一口就能说出老掌柜的忌日?七年以前,在这个客栈里面,究竟发生过什么?不考虑还好,一动脑子,骆修文只觉得整件事情务必混乱——比一锅粥还要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