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雏鹰卷 第一百三十六节 新想法(第1/2页)
    一连几天,刘荣都不断的在长安周围的几个国家马场转悠,好不容易找来了两百多匹看上去还算可以的战马,来进行实验。

    只有亲自去找过,刘荣才真正清楚,为什么重骑兵在古代会最终被淘汰出战争的主角位置。

    因为,合适的战马,实在太难找了。

    在长安周围的四个比较大的国家马场中,大汉国至少驯养了近万的战马种群。但是,符合重骑兵基本要求的战马,只不过区区数百匹,合格率仅为百分之几。

    这还是刘荣的要求不算高的缘故,他只需要战马可以驮起一百三十公斤左右的物体,进行中短距离的冲锋,就足够了。

    但是,很显然,要驮动一百公斤以上的物体,进行高速奔驰,战马首先就必须有合格的体型。它至少需要有八尺高,一千八百汉斤重,才有可能有足够的动力,使重骑兵在冲锋时,保持高速运动。

    显然,在没有更优良,更合适重骑兵的优种战马之前,重骑兵只能成为一种奢侈的兵种。

    正如刘荣自己所一向认定的那样,不能大规模运用和制造以及补充的东西,再好,也只能放弃。

    所以,很可能,刘荣梦想中的重骑兵规模,可能会进一步压缩,它或许只会成为战争的辅助兵种,而非先前所想象的主力。

    既然此路不通,刘荣不得不将视线转移到轻甲弓骑兵身上。

    相对于重骑兵在战斗接触瞬间所爆发的毁灭性威力来说,弓骑兵,或者说游骑兵的战斗,就像一个猥亵的刺客。

    游骑兵作战,注重蚕食,属于那种来去如风,见缝插针的兵种。

    实际上来说,即使装备了马蹬与马鞍,使得骑兵可以在马上射箭,但是,在战马的高速运动中,你射出的箭,不可能有太大杀伤力,更不可能有什么准确度。

    比如说,现在在甲庄中,骑着百来匹战马,在进行射箭实验的羽林卫们。

    他们射出的箭,在三十步内就已经失去了杀伤能力,当然,这或许是因为角弓没有出现的原因。

    但是,即使如此,瞎猫也总能撞上死耗子,所以,这些在高速中兴奋的射着箭的羽林们,显得非常兴奋,他们已经参加过战斗,清楚战争的实际情况。

    当然明白,相对于游骑兵在高速运动时射箭精准度会大大减低一样,静止不动的步兵与骑兵,同样难以瞄准高速中的骑兵。

    而与他们打过交道的匈奴骑兵的马战,都是在近距离之间的战斗。

    而当骑兵能够在马上拉开弓时,近距离肉搏,就可能会演变成一边倒的远射。。。。

    “怎么样?”刘荣笑着问刚刚完成了一次集体游射,下马休息的李贲:“感觉如何?”

    “殿下,这个东西简直太好了!”李贲牵着自己的坐骑,抚摩着那具崭新的马鞍道:“臣发现,有了这个以后,臣在马上的动作比以前灵活了至少一倍,更能够把弓拉到半圆。。。。。臣相信,只要这个东西,能够全部装备到大汉国的骑兵手中去,那么臣保证,以后匈奴人将有来无回!”

    刘荣笑了笑,这是自然的,马蹬与马鞍的出现,是骑兵战斗的革命性变化。

    有了马蹬与马鞍之后,虽然说,像游牧民族吹嘘的那种骑射万能,显得非常可笑,但是,骑兵的作战实力,明显增强是绝对的。

    再加上马蹄铁后,骑兵的远距离奔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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