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二章:被请进派出所了
看到那个自称警察的人掏出了枪,不论是唐旭还是那两个年轻人一下子全都老实了,乖乖的按照警察的吩咐将手中的家伙扔到地上后,双手抱头蹲在了地上。
看到场面已经被控制住,警察向着已经闻讯赶过来看热闹的群众大声地说道:“劳驾,谁给帮个忙打电话报个警。”
“您不就是警察吗,干嘛还要报警?”有围观者好奇地问道。
“您当我一个人可以把他们都弄到派出所去吗!而且我是个刑警,这种治安类的事情也不归我处理。”
“我已经报完警了。”方慧举起手中的移动电话说道。现在移动通信已经从模拟时代进入到了GMS时代,大哥大已经被更加精巧的手机所替代。
几分钟后两辆警用面包车赶到了现场,将双方全都装进了车内并离开了现场。来到派出所后,双方被带进了不同的房间,并进行单独的询问。这个时候唐旭三人已经摘去了头上的帽子,以及戴在眼睛上用于掩饰用的眼镜。
负责向他们进行询问的两位民警,在看到三个人的面容后都不由的愣了一愣,然后才不敢确定的试探着问道:“是唐旭、方慧和王艳?”
“是。”唐旭苦笑着说道
“怎么回事啊这是?”负责询问的民警,这个时候显然已经忘记了他们的职责,直接像闲聊天似的问起了为什么,而且没有要做笔录的迹象。
唐旭将事情的整个经过完完整整的讲述了一遍,甚至连自己先动手这一点也没有做隐瞒,因为他知道法律中有一条是见铁为凶的规定。也就是说在划分他这种斗殴的责任的时候,其中的一方只要动用的刀具,那么将毫无意外的被认定为主要责任方,甚至有可能被判定为全责。
唐旭虽说是主动动的手,但是在人员上面他们处于绝对被动的一方,虽然他使用了墩布作为武器,但是在判定责任的时候并不会被认作凶器。相反的对方此番虽然吃了大亏,但是仅凭他们使用了管制刀具这一条,就使得他们处于不利的地位,所以在认定责任的时候绝对不占便宜,直白的说他们这顿揍算是白挨了。
等到唐旭把经过讲述了一遍之后,警察在发现唐旭没有丝毫的架子,八卦之心不由得开始作怪,问道:“唐先生,能问您一个比较私密的问题吗?”
“您问吧,不过我不一定会回答您。”
“坊间一直在流传,您和王艳小姐的关系……”
唐旭听后一愣,紧接着哈哈大笑道:“没想到作为警官的您,居然也对这种八卦感兴趣。不过这个问题我倒真的可以回答您。我和王艳还有方慧三个人从初中就是同学,并且一起参加了90年的春晚,后来我自己成立了公司,她又是我公司的第一批签约艺人。
加上她还和我同是我女朋友方慧的母亲,也就是我未来的岳母的弟子,关系自然就比一般人更加亲密。后来她和我女朋友方慧一同考进电影学院,您也知道我这几年一直在外拍电影、电视剧,所以就让她住在我家,也算是给我女朋友做伴了。不知道我这么解释,还能让您满意吧!”
警察听后恍然大悟道:“我就说嘛!如果你们俩真的有什么的话,你的女朋友怎么可能还跟你在一起,这坊间的留言果然不能信。”
“您看这问也问完了,我还额外的回答了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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