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而不实。以前她很喜欢钻石,觉得大大的钻石戴在手上有面子也有幸福感。后来她看过一个喜欢的人的访谈,那个人经过岁月的沉淀,虽然老了,脸上皱纹多了依旧是那么风趣,乔荞记得那个人手上就戴了一个光圈,很普通的指环。人家肯定不是买不起,真的爱,哪怕就是银的戒指也能戴出来钻石不能比拟的幸福感。
陆卿的眼睛就往好的上面盯,扯扯身边的人。
“这个拿出来给我看看……”
乔荞看中的就是一对铂金的戒指,样子非常简单,就是两个光圈,上面就连颗碎钻都没有。
陆卿挑眉,可千万别是做给他看的,过了这个村儿就没这个店儿了。
乔荞第一眼就相中这戒指了,不知道为什么,也许就是靠眼缘,想要它,觉得戴在自己的手指上也一定非常漂亮。
柜员将乔荞指定的戒指拿了出来。
“怎么样,我的眼光不错吧?”乔荞很是得意地看着陆卿。
这是从她和陆卿再婚之后产生的不知道第几次的幸福感,但绝对就是最最强的一次,因为那颗心在告诉她,她嫁人了!
“我对这些不讲究,说实话能不戴我也不愿意戴……”
乔荞慢条斯理地说:“你和我结婚了,一个戒指是不能代表什么,可我希望你戴……”
不要求,不逼迫,只是我希望你能戴而已。
“买个戒指还能扯出来这么多,我戴。”不就是戴个戒指嘛。
乔荞笑得跟小狐狸似的,获胜!
按照她喜欢的买的戒指,乔荞越是看越是喜欢,戴在手上觉得就像是量身为自己定做的一样。陆卿则是觉得她有点抹不开面子,没好意思要。他多多少少也了解女人,对这些首饰什么的比较看重,不是钻石越大自己的幸福越厚嘛。
“真不后悔?”
乔荞拉长尾音:“你这人怎么就这么磨叽呢?我说喜欢,难道我还能掖着藏着因为不好意思要才买的这个?”当她是什么人了。
她家的事儿陆卿一点都不愿意管,但说到底乔荞是他老婆,她整天郁闷,他看着也心烦。而且陆卿看人很准,乔荞狠不下那个心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