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生时期”;1960年代后的“全国区暴力时期”;以及1990年代至今的“企业型暴力时期”。
光光是从每一个时期的的名称划分就能简单体现了那个时代韩国黑.社会的根本性质。说实在,在陈在天看来,韩国的黑.社会发展还是十分短暂温和的,完全是附和着他们国家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
前面几个时期姑且不去谈,就以现代的韩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而论,已经是从过去‘简单勒索型’组织逐渐转化为‘权力介入型’组织,一些“亲分大哥”摇身一变成为企业家。他们把从“组织暴力团”赚来的钱大量投入正当行业的房地产、建筑服务业或教育文化等行业。
现今的韩国组织暴力团内的组织划分,一般是大头目(即亲分老大、会长);二头目(社长);再下来就是像许文进这样的干部级小头目,也就是我们通俗说的分区地盘蛇头老大,不过在韩国黑.社会则是称之为行动队长;而组织的最低层就是行动成员,亦算是组织的正式人员,这帮人是行动队长手底下的班底人马,当然,之下还是有很多小弟跟混混的。
提到韩国的黑.社会不得不提及一点的就是,毒品犯罪在韩国仍处于低发状态,毒品在韩国并没有呈现大规模扩散之势,因此韩国也被称之为“毒品净土”。本土的黑.社会更多的是经营夜总会、**以及发放高利贷来谋取暴利。
对于韩国之所以还能保持“毒品清净国”的原因,陈在天认为,首先应归功于韩国政府多年来一直对毒品犯罪的打击不遗余力,形成了行之有效的打击毒品犯罪执法体系。
其次,有关毒品犯罪相关法律法规日渐成熟。
第三,从地理因素看,韩国与毒品生产国并不直接有陆上边境,且与朝鲜边境处于完全封闭状态,因此韩国本身实际上处于“岛国”状态,对毒品的走私管控相对比较容易。再从社会文化因素来看,韩国社会历来对毒品犯罪深恶痛绝,大多数人的警惕心理比较强烈,毒品犯罪分子普遍受到社会歧视,难以融入当地社会。更是有一些本土的黑.社会组织也都抵抗着毒品的交易。
至于许文进手下的组织业务,除了收取这片地盘的娱乐场所一些保护费帮助他们看场子之外,还有就是替人收债和自己组织也放些债务了。总得来说还算简单。陈在天又花了半个小时才和李善才将他行动队里的人员、业务、财务整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