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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集资百亿建立“电讯王国”(第2/4页)
    际将于当年的六月独立上市,市值达港币一百亿元。消息刚一传出,香港的整个市场就都轰动了。

    根据重组协议,嘉宏未来的总发行股数约为廿四亿六千一百余股,嘉宏将以每十股港灯股份换廿八股嘉宏股份的方式向和黄购入其持港灯的百分之二十三点五股权。而和黄在完成这次分拆建议后共持嘉宏约十三亿余股,相当于嘉宏百分之五十三点八股权。连同以一股换一股方式获配嘉宏股份,和黄未来控制嘉宏股权百分之五十二点九至百分之五十三点八之间。余下嘉宏的百分之四十六点二股权则由原来港灯股东(不包括和黄在内)持有。分拆后,和黄将从原来直接控制港灯百分之廿三点五股权改变为不再直接控制港灯,而只是透过持嘉宏控制性股权持港灯同等股数。嘉宏则变为港灯集团之最大股东。

    其实这次港灯集团在趁着股市大旺时机进行了分拆,是个扩展业务、增强公司新的活力的最佳办法。因为这样做,一方面给予投资者选择不同业务投资的机会,港灯股东如不愿投资地产风险的使可出售嘉宏的股票,保留或转向港灯的投资;另一方面将业务分拆后各自进行独立经营,组织更为科学,管理更为有效,发展更具弹性。这样一来,无论是原来的港灯还是新成立的嘉宏将给股民以新的形象,分析出的业务更具有专业性,便于集资,可注入新资金,新活力,提高集团股票市值,增强社会吸引力。正如该集团主席马世民在记者会上宣布该项建议时指出:由于电力及非电力业务各自所涉风险不同,要将业务分由两间上市公司经营,可使股东按各自需要改变对公用事业及投资业务之投资组合,而分拆后亦令股东更易评估两类业务之优点。他否认这次重组建议跟日前立法局议员许贤发对港灯提出的咨询有关。

    较早前当港灯宣布与和黄合资二十七亿投资加拿大赫斯基石油公司时,就曾引起立法局议员许贤发在立法局公共事务小组的质疑。许氏认为港灯不应参与海外有巨大风险的投资计划,以免因一旦由于投资计划失败而影响了港灯集团的专利发电业务。李嘉诚则一再地强调,整个重组建议是由港灯主动提出,已于不久前告知港府并取得支持,因此这次港灯分拆绝非受港府压力所致。他还说,“分拆以后,港灯的业务盈利将受到利润管制计划所保障,而拥有非电力业务地嘉宏国际在将来之盈利潜力得以无尽发挥,可收一举两得之效。”

    七月,李嘉诚赴英国伦敦参加“奥斯特利(OsfedeyPadcHouse)中国节”纪念活动。他在回答记者关于是否和黄有意向英国斥巨资的提问时表示:“除了香港之外,若我们见到别的国家有好的投资机会,只要能够赚到合理利润,对公司前景好,我们都会考虑。”有人问他“此行来英是否就是为了寻求投资的好机会”,李嘉诚坦然说:“是,根本就是。我们正在对一些投资项目进行接洽。但我一向认为我们的根基在香港。例如,去年我们对加拿大赫斯基石油公司的投资,到今天,几乎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可以说该项投资是成功的,可见这是很简单的一回事。”

    在这一年的9月14日,李嘉诚在记者招待会上宣布其控制下四家公司(长实及其名下三间公司和黄嘉宏、港灯)集资一百零三亿港元,其中二十九亿用于收购英国大东电报局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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