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子上,用圆珠笔在它两侧原来的标志上小心地勾出一个耐克的logo,然后用削铅笔的刀子沿着那个轮廓小心翼翼地刻下去,轮廓之外的人造革原本是用线缝在鞋上的,我把线也拆开,只保留轮廓内的线,最后用糨糊把拆了线的部分粘住。就这样,我用了两节课的时间,造出了我们学校的第一双耐克鞋,那蓝色的对钩简直可以亮瞎你的狗眼。你一定会想,这么“二”的故事一定会被全校传颂,是的,我红了,但没人觉得我“二”,大家都对着我的脚投射出敬仰的目光。那段时间,我总是挽着裤腿去上学,为的是方便全校同学膜拜。作为一个行动派的屌丝先驱,最大的苦恼就是一直被模仿,之后不久,我们学校门外的修鞋摊和裁缝铺就都能帮人在鞋和衣服上绣上名牌了,你不但可以在那些解放鞋上看到用白线轧出来的对钩和三条线,还能在白衬衫口袋上看到跳跃的豹子和翻腾的海豚。
我十几岁的时候,开始流行香港电视剧《上海滩》,瘦了吧唧的周润发梳着一个锃亮锃亮的大背头,那是所有男生的偶像啊!可惜屌丝们连四十年前的上海混混都模仿不了,没钱买皮鞋,有钱也没地方买黑风衣,唯一能学的,就是那个大油头了。我从小就剃个小平头,头发长一点也都朝前长,伸出来像个小帽檐,这一头又粗又硬的头发怎么梳出大背头啊?看着班里的许文强越来越多,哥决定再一次起飞了……我首先得让头发朝后长,今天咱们知道头发留长了朝哪儿梳都行,实在不行还可以去发廊找几个“快乐男声”给弄个软化、烫个陶瓷什么的,那会儿不行啊,每次剃头爹妈就给一块钱,物价再低,一块钱也没法把平头变成背头吧?于是我决定自力更生,用正义的力量遏制头发的倔强。有人说所有发明都是懒人想出来的,我告诉你,所有DIY还都是屌丝干出来的呢。我翻出一条干净内裤,晚上睡觉前把头发朝后拢一拢,然后把内裤戴在头上,用内裤上的松紧带向后绷住头发。我相信时间可以改变一切,我相信坚持就是胜利。一个星期以后,我的脑袋开始有了背头的迹象,我那伸在眉毛上面的小帽檐全部竖了起来,就像黄色的辛普森一样。竖起来就好,竖起来就能倒下去,倒下去就是胜利。
作为人类史上第一个使用纯物理方法改变头发走向的人,接下来我需要把头发弄出油光瓦亮的质感。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什么是发胶、发蜡、摩丝、啫喱水,屌丝少年盯上了妈妈的雪花膏。我趁我妈不在,挖了一指头雪花膏抹在我那被内裤勒出的背头上,一指头不够,再来一指头,直到把整个脑袋抹得跟刚淋过雨一样,我才自信地去上学了。到了学校,屌丝中的战斗机再次引来一众许文强的侧目,哥的头显然是最油亮的。
这一次,就是这一次,我第一次引起了女生们的注意,几乎每个姑娘都在问我,你怎么这么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