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离远离自己所在的城市,去了一家文化公司。她其实文笔很不错,大一的时候,就在网上连载小说了。
当然,这里的小说写法很奇特,那是洛离第一次发现小说还可以这样写。
就是给你故事大纲,给你人物性格,再给你一些分集提纲,让你进行创作。而小说的男主无一例外是帅气、高大、多金、有社会背景,是某集团或企业家的儿子。女主无一例外的都是那种走路都会撞电线杆子的白痴。而那种小说的写法,就是让你把那种提纲编成故事。
洛离觉得这不像小说,因为所谓的小说,作者亲自构思亲自去想,才能算数。在她的意识里,写小说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不是这种流水似的填空。
公司里的人说:“洛离,我们是在网上看到你的文笔,觉得你不错,所以才找你的。你也发现了,网上写手那么多,你想成名,那是不可能的,唯一能做的就是找人包装你,怎样包装呢?你首先得拿出作品吧?你一定要写得很快吧?你别看这些提纲俗,你要是能在俗里创新,也会渐渐形成你自己的风格。而且,这种灰姑娘和白马王子式的故事,就是畅销的模式。你先写俗气的,等大家都认可你了,你再拿出自己的风格,就一定会被人接受了。现在呢,你就当是在练笔,再说,我们这书是做成系列的,老板是花了大价钱的,要不急着要,也不会封闭式地写,所以,机遇啊机遇,你可别错过了。”
洛离听信了,在一间小房子里写着,那种小说写起来真的很快,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一本十三万字的小说就写完了。
等那部小说上市了,她才发现自己上当了,因为那本书上作者的署名根本不是她洛离。书上的作者,竟是图书出版公司老总的女儿!
“这到底怎么回事?”
她气得问公司里的人,公司经理笑道:“不就是当了一次枪手吗?一回生二回熟,有钱拿就是了,虚名要着也没什么实际意义。”
她气得浑身发抖:“这不是坑人吗?为了包装老总的女儿,我就这样当了她的枪手吗?”
那人嘴一斜,冷笑道:“谁让你没有摊上一个有钱有势的爸爸!”甚至还说:“你去告好了,谁证明是你写的?说不定你官司没打赢,走在路上莫名其妙地被人打了,被车撞了,被人砍了或者被泼硫酸了,我可是……会觉得很可惜的!”他说着,就有了威胁的味道。
洛离气得浑身发抖。
那位经理笑了:“洛离啊,在这世上想闯出一条路,不是那么容易的,青春小说作者多得跟头皮屑似的,新陈代谢太快,没有实力、没有财力、没有背景,是火不起来的!不过……”
他的手竟搭在了洛离的肩上,好像安慰似的一搭,观察着洛离的神态,试探地说:“不过你很有潜力,不然当初我们也不会看中你,而且你和那些只会写东西的女人不一样,你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这种感觉令人越品越有味道,如果有人肯出钱出力捧你,你一定会红起来的,不如这样吧,晚上我们去找个地方好好谈谈。”
他说着,搭在洛离肩上的手暗暗地用了力。
“这一行,也有所谓的潜规则么?”她转身看了经理,用很淡的口吻问着。
经理以为自己点中了她的七寸,以为可以马上得逞,以为她像一些名利心很重的蠢女生一样,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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