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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老县城的交通运输工具(第6/6页)
    北京的长途车跑的远,中途在蓟县招揽乘客,大概就可以满足蓟县人的需求了。因此,后来蓟县自己的长途客运就未发展起来。另外那年代蓟县的农副产品运往外地销售的也不太多,货运汽车在民间也很少,“北王家”那一辆烧劈柴的大卡车,经营的时间也不长,后来也没了。大概是那年代货运量较小,还有北京、三河等外地汽车也来蓟县城里收购粮食、水果、干果等山货,所以蓟县自己的货运汽车也没有发展起来。

    全国解放以后,那种烧劈柴和木炭的蒸汽机汽车看不见了。蓟县也有了自己的货运汽车,最初的汽车是三个轮子的单缸柴油车(与现在的柴油三码车不同),车头车斗都和1958年国产的载重四吨的“解放牌”卡车差不多,只是前面是一个轱辘,后边每个“轮位”上也是内外两个轱辘。因为是单缸,响声和55马力拖拉机一样“嘣、嘣”的,速度也不太快。公私合营以后,蓟县又有了苏联产的嘎斯汽车(卡车)。1958年以后,我国自己生产出解放牌汽车。蓟县县城里的汽车也逐渐多了起来,那种老式的三轮单缸汽车不见了。但是,马车运输还一直存在。蓟县交通局运输公司,既有汽车队,也有马车队。工业局有个汽车队,商业储运公司往下边供销社送货都是马车,只有去大城市提货用汽车。县委政府及下属单位,大多数机关生活用车都是马车,或者人力车。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下乡办公事,最初是步行,后来领导干部有了“专车”——自己花钱买的自行车。机关工作用车也有了自行车,下乡的人轮着骑。一直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县委县政府大院共用一辆吉普车,县武装部有一辆吉普车,公安局有一辆侧三轮摩托车(挎斗摩托车),其他单位都没有办公用的小汽车,当然也很少有货运汽车了。

    用机动车代替兽力车和人力车,还是在1980年改革开放以后,才逐步实现的。现在,许多生长在县城里的青年人,只能见到满街跑的大小汽车、柴油、汽油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两轮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已经不知道什么是兽力车和人力车了。可见,交通运输工具方面,新县城与老县城已是天壤之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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