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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老县城的商家店铺(第1/8页)
    第四节老县城的商家店铺

    所谓商家,是指以经商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家庭。所谓店铺,是指用来进行商品交易活动的房屋,这些房屋一般都在街道两侧。商家不一定开店铺,开店铺的一定是商家。规模大的店铺,是资本家出资经营的,雇用经理(俗称掌柜的)和店员从事具体事务。中等的店铺是小业主经营的,一般雇用一两个或两三个店员(俗称小伙计),或者招收学徒(学徒只管吃住,不发工资),帮着业主干些具体事务。小店铺只是业主自己家里人经营,不用雇人帮忙。

    蓟县老县城里的商家很多,有在街面上开店铺的,也有挑担推车沿街叫卖的摊贩,还有走街串户同的小贩。这些商家有的完全靠经商为生,也有的家里有些土地,与人家种分收(注1),像这种亦商亦农的人家还是比较多的。

    老县城里的店铺分四种类型:一是只卖不买(不包括进货)的销售型店铺,如布铺、绸缎庄、杂货铺、中药铺、西药铺、综合药店、缸店、碗店、茶叶店、烧酒店、粮食店、五金店、文具店、书店等;二是又卖又买的转销型店铺,如“龙德号”等大商号,既收购蓟县当地的土特产品,转销外地或本地,也批发和零售其他各类商品;三是前店后场的手工作坊型店铺,如木匠铺、铁匠铺、米面铺、罗圈铺、皮匠铺、编织铺、等;四是服务型的店铺,如饭馆、茶馆、理发馆、裁缝铺、大车店、小客店、邮局、银号、当铺等;另外还有妓女院。

    过去,老县城的商家店铺经销的商品,也有洋货与土货之别。如粮店里卖的是大城市机器加工的大米和白面,俗称“大米”和“洋白面”,而本地米面铺里用牲畜拉石磨“磨”出来的面俗称“白面”,用石碾子“碾”出来的米俗称“稻米”(水田长的水稻米)或“粳米”(旱地长的粳稻米)。再如五金店卖的大城市机器制作的铁钉子俗称“洋钉子”,铁匠铺打造的四棱形无钉帽的钉子俗称“枣核钉”,有大钉帽的俗称“蘑菇钉”。杂货铺卖的大城市制造的硫磺火柴俗称“洋火”,传统的火源俗称“火石”,本地铁匠打造的敲打“火石”用的取火器俗称“火镰”,用来包裹“火石”的引火物俗称“火绒”。大机器织成的宽幅细纹带花棉布俗称“花洋布”,农家自己织的窄幅粗布俗称“小土布”等等。那时正是新旧产品交替时期,新的产品物美但价高,老产品虽“土气”却便宜。

    老县城里的店铺,都分布在东、西、南三条大街上,而且大部分集中在鼓楼附近。

    南大街从鼓楼往南到中街口(鼓楼广场南口),街道两侧没有庙宇和普通民宅,全部是店铺。再往南店铺就少了,在南城门附近路西有两家药铺,一个叫“永春堂”,一个叫“天元堂”。下街口北侧路东有一个杂货铺。

    东大街从鼓楼往东到“新鼓楼”十字路口(现在的邮局东路口),街道两侧也全部是店铺。清朝末年洋务运动后,鼓楼东大街的路南,也有了官办的银号和邮政局。那时的邮政局里有电报房,用蓄电池和人力发电机(手摇或脚踏)发报。日伪时期也有了有线电话,从城里到一些大据点之间都架设了电线杆。新鼓楼路口东面的路南是“同文书局”,路北是沈家大车店。再往东就是庙宇和大户人家的宅院了。到东城门附近有一个杂货铺和一个火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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