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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谁签协议起纷争(第3/3页)
    志签字比较好。”

    我问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王庭:“你的意见呢?”

    王主任说:“我个人认为,马县长乃一县之长,出席签字仪式比较好,显得严肃庄重。但签字必须由奋进集团公司董事长签,刚才刘书记已经说了,原来的董事长周怀南不可能再以董事长的身份签协议,必须免去他的董事长职务。至于由谁出任董事长,我个人认为,钱县长或者郭主任都行。但董事长毕竟是我们县委管的干部,钱县长毕竟是县领导,级别高了一点,还是任命郭杰龙同志为董事长,由郭主任签吧。”

    马志县长说:“让向文同志担任奋进集团公司董事长,给自己当掘墓人,这的确有些尴尬。但不能说一无是处,我觉得,还是有些实际意义的。譬如,向文同志多年辛辛苦苦、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工作得到组织肯定。集团公司下岗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理等一系列善后工作也需要有人去具体负责。因此,我赞成组织部门的意见,同意向文同志担任奋进集团公司董事长。”

    该轮到我最后发言了,我说:“我们先谈事实,再讲道理。周怀南离开工作岗位后,一直是由经贸委主任郭杰龙同志负责与海水集团的联系,海水集团已习惯跟郭杰龙同志打交道,临阵换将让别人以为我们工作没有章法,缺乏长远观念,影响投资环境。提拔向文同志并马上让向文同志签订这么重要的协议,我觉得嫩了一点,弱了一点,匆忙了一点,就是签订协议的份量不够,其严肃度庄重度不够,或者说影响力不够。再就是,现在依然存在着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仅仅为了签订一个协议,我们就匆匆忙忙地把向文同志提拔上来,协议结束以后我们怎么安置他呢?说向文同志工作辛苦我同意,但仅仅因为辛苦就提拔有些不妥。奋进集团已走进死胡同,提拔一个走进死胡同的企业的副手又有什么实际意义呢?是鼓励他、褒奖他、安慰他,还是贬低他、嘲弄他、挖苦他呢?所以,我赞成免去周怀南奋进集团公司董事长职务,由经贸委主任郭杰龙同志兼任奋进集团公司董事长,全面负责与海水集团的联系。同时做好集团公司职工的安置、债权债务等善后工作,力争将这次整体转让奋进集团的决定引起的震荡降到最低限度……。”

    我看到了马县长愠怒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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