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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回:又闻吹角连营时(3)(第3/3页)
    她和孙作舟长年同居,失去了状元夫人的噱头,所以生意很不景气,曾两次想把“金花班”迁到北京,可南城脏乱,巡城御史衙门下令禁娼,均未能成功。

    不过,这段时间她也认识了一些人,如户部尚书杨立山,京城富贾卢玉舫等。

    现又找到失散多年的要好姐妹,自是多了一条主心骨。

    沈玉英已从良多年,又成了袁世凯的大姨太,顾及到社会错综复杂的关系,也碍于名声,不敢过于公开地亲热,只是暗中来往而已。

    世间的事往往出于人的意料之外,越想捂实越是露破绽儿,随着阮忠枢和小玉恋情的公开,也使沈玉英和傅彩云的关系浮出水面。

    1897年袁世凯擢任直隶按察史,掌管直隶司法刑讼、军队之权兼小站练兵之职,上任不久,便接到了一个自称是“金花班”班主赛金花状告阮忠枢身为军人,目无国法军纪,光天化日之下持枪搔扰、威吓公寓人员。

    尽管袁世凯忙于练兵,事务繁琐,可对这个赛金花的来历也多有耳闻,虽说对她这种叛逆的思想颇为不屑一顾,尤其是想到沈玉英被老鸨母所害导致不能生育的往事,尤为憎恶,但这个状元夫人敢这样直接把状告到这里,自然有点来头,听说李鸿章陪她喝过茶,朝廷一些要员也和她眉来眼去,有道是小鬼难缠,背后是因为有阎王撑腰。所以,袁世凯也不敢怠慢,遂传讯阮忠枢。

    阮忠枢大闹金花班,这事的来由还得从金花班绾人小玉说起,她原是京城“风月无边”书寓当红的绾人,接待客人,多只是谈诗论文,品茗弈棋,或漫游风景名胜,饮酒淫乐的事儿,那得凭她的心情好坏而决定。黛眉紧锁的时候,即使客人一掷万金,也会被她拒之千里之外。

    正是这种高傲的姿态,成为佻人狎客闲余的趣谈,也让一个地痞瞄上了她。

    这个地痞原是河南一家寺院的僧人,因屡犯山规被逐出寺门,还俗后改名为包云鹤,流窜入京城后,因长得虎背熊腰,横肉凶相,且又练有一身硬功夫,故成为京城一霸,后加入义和团,当上了一个小头目。

    听到这小玉不是爱钱的角儿,他不由冷笑道:“哪个窑子不爱钱的?今晚我就去会会她”。

    他经常出入烟花之地,多少厌腻了**女子的逆来顺受、见钱眼开的惺惺作态,现闻到有这样逆生长的货色,不禁觉得新鲜,心里痒痒的,岂肯错过?

    当晚,他就拎着一袋金银珠宝,来到书寓,一古脑儿地往小玉怀里一塞。

    小玉见他凶神恶煞般,胸毛狂长,臭汗哄哄,不禁骇然又恶心,拒之不从。

    包云鹤见她执意谢客,兽性大发,像老鹰抓小鸡一样把小玉掷在床上,扒下她的衣服,然后压上去,疯狂地揉捏抚摸,乱咬乱啃,把小玉弄得厉声惨叫,生不如死。

    闻到凄然瘆人的哭声,慌得老鸨母隔窗偷看,尽管她是从滚肉堆绞杀过来的,也没见过这样教人心惊肉跳的虐待变态狂,但这个人既不是善茬也舍得花钱,她只得忍声吞气,哪管得小玉的死活?

    包云鹤不顾一切,我行我素,直到自己弄出一身臭汗,才气喘如牛地罢旗偃鼓。

    尝到甜头,包云鹤几乎天天来书寓折磨小玉。忍受不了这种摧残,小玉逃出书寓,来到天津,投入了傅彩云的金花班。

    正是用人之际,也出于一种隐恻之心,傅彩云收留下来,并让她改名埋姓。

    阮忠枢认识小玉不是在书寓,而是在一次宴会上,她是朋友出票局请来脩酒陪唱的。

    也是缘分,两人眼光重叠时竟然迸射出灼人的火花,初次相识,小玉的云鬓花颜让阮忠枢痴迷、陶醉,他捧着她的脸庞,痴痴的端详,不忍释手,仿佛是要从她的笑靥上读出她心灵深处所蕴藏的秘密。

    这一夜,两人浴海翻腾,难分难舍。

    阮忠枢紧紧地搂着她,贪婪地嗅着她那发丝所弥散的芬香,手指从发丝上轻轻滑下,在她高耸的双乳,丰满的臀部上游移,似乎想验证一些什么,这使小玉羞怯不已,若不胜情。

    自此,两人越发不可收拾,若用如胶似漆这个词儿来形容,似乎远不尽人意。

    有了界限,就意味着突破界限,阮忠枢决心为小玉赎身,娶她为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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