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判决终于得胜利
见再次拿到法院传票的母亲王淑祥情绪低落,穆玲、穆颖、穆晶尽量好言相劝。但她们知道,在自己家里说得再好也没用,只有等公正判决下来,彻底解决问题才能除去母亲的心头之患。
1998年10月26日早上八点,女儿们陪王淑祥到了法院,才知道再次开庭的理由:对面的申无限、汪烩、尹思、龚月已经坐好,让王淑祥很意外。特别是汪烩的出现,让王淑祥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还以为是哪个事务所的律师呢。等一介绍,才知道是前任罐头厂厂长汪烩。以前去石材厂见过两次,但模样没太记清,在这里猛然一见有种被动之感。
让王淑祥稍加安慰的是,法庭同意了她的请求,在她的授权下,三个女儿也坐到了身边,都有了发言权。反正不论谁来做证,石材厂盗卖国有资产、申无限违法购买的清晰事实,是谁也扭转不了的。
又一次庭审开始了,先是证人作证。龚月证明她曾跟着去石材厂要求维修房屋;申无限证明交了购房款;尹思证明他去征求了意见。
龚月的证明无关紧要;申无限的话不值一驳;但尹思的话纯属谎言,并且其中的内容刺痛了王淑祥的心,让她情绪激动,显些控制不住。
尹思念了一份证明材料。这份证明的笔迹还是申无限的,但由尹思本人念出来就有了特殊的含义。特别是其中的一句“王淑祥同志说‘我和他申叔说过,我不买,还没钱,又没儿子,买它干啥呀。’”这本是申无限重复了多遍的谎言,却在此种场合下由尹思的嘴里说出来,让王淑祥气愤异常。
王淑祥的女儿们一边劝慰母亲,一边对尹思的假话予以揭露。穆颖当即质问尹思:“你说去我家征求意见来着,那请你现在就对着法官说:我家的大门朝哪边开?”
这句问话,让做假证的尹思一下子楞住了。他看看申无限,希望从他那里得到提示,但申无限干着急不敢开口。尹思脖子一扭:“这个问题我拒绝回答。”审判长说:“这个问题你必须回答”。尹思吱吱唔唔地猜测:“朝南吧?”见申无限摇头,他又改了嘴:“不对。朝北?也不对。”他自己就把自己否了。必须答的问题回答不出来,尹思一下子泄了气不再说话。
穆玲说:“他每次去申无限家都是低着头匆匆忙忙从我家走过,就怕我们跟他说房子的事。闹了半天申无限偷着买我家的房,他就是经办人!”
穆晶接着说:“我天天住在家里,有什么事情我母亲当天就会告诉我。事实证明他根本没去我家征求什么意见!”
庭审过后,审判长宣布:1、龚月的话与本案无关。2、申无限交的房钱就不用说了。因为他所谓的协议上写着“笔下交清”,实际上未交一分。
事实清楚,法官判断分明,王淑祥和女儿们稍稍有些宽慰。但由于情绪波动,王淑祥的体力明显透支,在家卧床休息了两天才见好。
11月3日,按照法院要求,穆玲和穆晶去法院交各种材料和文件的原件、复印件。
等待的心情是焦急且复杂的。王淑祥一天一天掰着手指头数日子。既盼望判决尽快下来,又恐怕结果出乎意外。
1998年11月24日下午,穆晶接到法官的电话。她从班上请了假,专门到家接母亲:“快坐上我的自行车,上法厅听宣判去。”
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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