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幸有组织做支撑
王淑祥每天都处在申无限一家的包围圈里。申家人的怒目而视,那些人催逼让房的压力,让她精神上产生了极大痛苦。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王淑祥不得不再次奋起奔走,反复找各级领导继续反映情况。当然,她最信赖的还是自己工作了十几年的单位。
1998年1月25日,王淑祥到城关社,恰好班子成员全部在场。王淑祥的到来,让他们增加了议题。书记亲自为王淑祥写了证明。
有组织做保证,王淑祥心里踏实了许多。
而申无限是不会让她踏实的。
2月10日中午1点半,王淑祥在大女儿家吃完饭回来,见到南墙根又被申无限堆上一大垛东西,心“呼”地一下吊起来,头立刻就晕了。她挣扎着靠到墙上,一直站到两点十分才勉强挪到自己家里。
她想立刻打电话反映情况,但看看日历:农历正月十四。人们大概都在准备过元宵节呢。她叹了口气:唉,忍着吧,别打扰谁了,让大家过个安定节吧。
下午四点以后,这场眩晕才算过去。
听着外面过节的喜庆鞭炮阵阵响起,想想自己唯一住房都要被剥夺的凄惨景象,王淑祥的心冰凉彻骨。
好在还有组织的温暖。
2月12日,省禾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在城关社的证明上盖了章,给王淑祥增添了希望。
3月6日,申无限又把许多木材靠到王淑祥的房墙上。那气势,就像非把房子压垮一样。王淑祥的心里也跟着沉甸甸的。
禾县供销社老干部支部是一个坚强、团结、正义的集体。离休干部们非常同情王淑祥的遭遇,对申无限等人的恶行特别气愤。1998年3月9日,支部全体离休干部为此事给市领导写了联名信:
县社离休干部的联名信
我们是禾县供销社老干部支部的12名离休老干部,怀着焦急的心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我支部离休干部王淑祥同志住房无保障的问题,请求市委书记您给予过问,使王淑祥购买到自住195号房,解除痛苦。
主要情况是:王淑祥爱人穆轩是建材局老干部支部离休干部,曾任石矿副矿长,离休后于1988年病逝。所在单位1977年拆用了她家原住西花园的房,1978年按谁拆房谁安置,分配住在禾县三街北新片门牌195号,由78年一直居住至今。按房改政策规定,王淑祥有购买自住房权利。但是,她东邻原厂办主任、现房地产的申无限,用弄虚作假的手段,在94年2月办了产权证,将195号6间房(包括王淑祥居住三间和申无限租住三间)归己私有,拼吞了国有资产,剥夺了王淑祥购买自住195号房的合法权益。她数次找单位、有关部门及县级领导。
当时,县委书记、县长很重视,有关领导及办案人亲自查清,是违犯1988年国务院颁发的11号、13号文件规定的。在95年8月,县委书记、县长亲自主持,有副县长及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办公会议,最终审议做出处理决定,于96年1月3日由县房管部门下达了处理决定:宣布申无限办理的交易手续及产权变更无效,禾私房字第1301192号产权证作废收回。但申无限不交回已作废的产权证,还在195号后边写进196号,复印散发继续作假。
96年5月13日,石材厂开住房户会,商谈购买自住房时,公布了县、局卖给住房的批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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