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那你说的‘好消息’又是怎么回事儿?!”
我说:“我提出了回湖南的条件:同意我俩结婚。我妈答应了。”
她说:“可我们要等三年后才能结婚。”
我抓住她的胳膊说:“我们也可以学我哥他俩,做事实上的夫妻!”
她眼睛里全是感叹号,提高了嗓门儿说:“做事实上的夫妻!然后就是两地分居,一年一次12天的探亲假!你不可能抛下你的爸妈和奶奶再调回太原,我也不可能抛下我的爸妈和弟弟妹妹调到长沙去!别人两地分居迟早总有一天会调到一起,一家人团聚,而我们只能是永远的牛郎织女!”
我呆了!我怎么这么糊涂啊!我跟妈谈条件的时候,妈认定,只要我一回到湖南,我和燕妮的事儿肯定会“吹”,所以她很爽快地答应了我的条件——一个一钱不值的条件——妈太狡猾了!或者说得好听点儿,妈太有智慧了!可是……可是我如果学哥的样儿,铁了心不回湖南,行吗?保全了燕妮这头,长沙那头又不保,万一奶奶病犯了,或者将来爸妈老了病了,我和哥一个都不在跟前……也太残忍了!我绕了一大圈,又回到原地!我还是陷在两难的泥潭!可我又已经答应了回湖南!……我的头疼……我的头胀!
不知不觉我们已走回到燕妮家。蒙山和燕萍吃过饭还没去学校,他们说“这会儿去还太早,还可以在家玩半小时”。
他们不知我和他姐心情不好,尽拿些不相关的话来烦我们。
蒙山说:“强哥,你猜猜我卖鸽子挣了多少钱?”
我说:“猜不着啊!说说,你挣了多少钱?”
蒙山骄傲地说:“四十多!”
我故作惊讶:“真的?当我两个月工资哩!”
燕萍问她姐:“妈怎么还不回来呀?”
燕妮说:“谁知道呢!你俩安静点儿,让我睡会儿,我下夜班回来还没睡觉呢。”
燕妮进了里屋,把房门关上,睡在她妈床上。蒙山和燕萍觉得没趣了,就提前去了学校。
我一个人坐在外屋,也觉得没趣了,准备回家去。我推了一下里屋的门,想告诉她一声“我要走了”,发现门没插上,就进去了。
我看见她身子动了一下,知道她没睡着,就在床沿上坐下。我垂头丧气地说:“咱俩的事儿该咋办呀?”
她没回答,从枕头下抽出一条手绢儿擦眼睛。
我用手抚摸着她的胳膊,说:“我们如果能像梁山伯和祝英台一样变成蝴蝶,在一块儿自由自在地飞,也比现在幸福多了!”
她拉住我放在她胳膊上的手,哭出声来了。
我安慰她说:“别哭别哭,咱还是赶紧想办法吧!”
她终于开口说话了:“能想什么办法?”
我说:“我爸说你‘遇事不慌,自有主张’,你一定能想出个办法来的。”
她说:“只有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说说!”我看见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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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在60至70年代的太原,居民用“购粮券”(粮票的一种)在“国营粮店”只能买到35%的白面,其余的是粗粮(玉米面、高粱面),而用“购粮券”或通用粮票在“国营饭店”买蒸馍、饼子、面条等,就相当于享受100%的细粮待遇了。还有,居民在“国营肉店”买肉要凭“肉票”,每人每月有半斤肉的票,但是如果你在饭店买熟食肉类,就免票。正是由于上述原因,饭店生意特好,饭店职工特“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