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我正当权利。只有原告;被告双方同意签名后调解书才有效。而你没有签名,只要求签收,这样法律规定的程序你都敢蔑视?”
方正坐下来说:“说什么都晚了,反正你今天不签收就不可以离开法院,我要拘留你。”
我看方正是铁了心要我签收,就思索着在法律教科书上看到的内容:(协议在有证据证明是在威胁和威迫下被逼签名,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还有,调解书说明我与何雅娴是协议离婚,可是我与何雅娴根本没有离婚协议书,只是方正搞的法院的调解书。而且没有我俩的签名。严格说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要我签收的是送达签名。想到这,我内心有底:因为我相信法律!相信法律不会骗我。但我万万没有想到:为了法律的尊严,为了人间正义,我付出了人生的十六年的光阴。
我向方正要过调解书,细看了一遍说:“离婚案判决的标准是婚姻感情,你在调解书上明确得写着“婚后感情较好。”感情好你还逼我离婚?”方正说:“你俩本来感情就好,离婚不是为了感情的事。你就认命吧。”我说:“我今天可以签收,后面的事你就不要怪我了。”方正递上送达签收本,我签名后说:“可以走了吗?”方正看到我签名了说:“可以走了,一开始签了不是不要绕这么大一个弯子?”我理都不理他,出门就一阵小跑上了法院二楼法院院长办公室。
也许这就是命,包括后来到市法院当了副院长的法院领导都说:“当年要不是紧急讨论一个案子,后面就不会发生那么多的事。”
到了院长办公室,见门紧闭着,我就不管不顾的敲门,出来一位后来知道叫:张斌的男同志出来问我有什么事?我说:我要找院长反映因为我不同意签收调解书,审判员方正要拘留我。威逼我签收了调解书,希望院长出面干预更正。张斌说:“现在领导们都在开会讨论紧急案件,没有时间接待,要你星期一到接待室,是法院第一把手徐院长的接待日。就一二天的事。”
我离开了法院回家。没想到,第二天是星期天,方正和何雅娴抱着儿子开了一部卡车来到我家,拿走了调解书上有的,还有没有的家庭财产。我天真的认为:现在怎样拿走,将来怎样送回来。就没有干涉。一心一意逗着儿子玩。内心是太想念儿子了。直到儿子哭着离开时,才发现家几乎搬空了。一股怒火在胸中燃烧。一夜未眠,第二天一大早就去了法院接待室。
法院徐院长是一位多年的女法律工作者,听了我的诉说一开始也不相信方正敢这样做。我拿出准备好的证据和说出星期六到院长办公室找领导的是我。并告诉院长:我与何雅娴没有离婚协议书。从来没有达成任何协议,在离婚案卷中根本就没有。院长可以调案卷查看。还告诉院长:星期天方正去我家急急忙忙帮何雅娴拿去我家财产一事。徐院长感觉也不妥了:“就这么急,这也不是审判员的事呀?”说完后她对我慎重的说:“如果你说的是事实。性质就不一样了。你回家详细的写一份书面材料,包括每一个细节。我看完案卷后回答你。”
回到家中,去详细写了离婚案的经过包括方正怎样说是法院有分量人发话判离婚。重点在我不同意签收调解书,方正用拘留我逼迫我签收的经过。还有在没有离婚协议书情况下,法院依据的是什么发出的调解书。
我交时书面材料后一个星期后,被通知去法院,还是徐院长接待,她很严肃的对我说:“你反映的情况,法院很重视,现在我不好回答你,要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了。你要做好准备写一诉状给告申庭。离婚案再审。会给你裁定书的。方正我们会按照条例处理。就不是你的事了。”
我提出:“这次急急忙忙逼我离婚是因为何雅娴十月要离开南京。她手中有法律文书证明她离婚了。”
徐院长说:“我们法院会发函去你单位禁止她离开。出境是要单位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