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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我和她(第1/3页)
    我和她自小就是邻居,住在同一门牌号住宅中,她家住的是原来我家的第一进靠大街的一部分,加一个阁楼。

    我与她同年,同在青石街小学,还是同班。在上个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中期有一种叫“戴帽子”班,就是小学,中学,高中。基本上是原班同学。我与她就是处这样的班级。

    在家门口,我是孩子王,一般同龄大的孩子我说了算。到了学校就不是这样:我属于“可以教育好的子女”中的一份子,从小学到中学,什么:少先队;红小兵,红卫兵。都没我的份。而天生叛逆的我身就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个性,用顽皮和敢作敢为来表达我的抗争。比如说:童养媳出身的居委会的社保主任经常找找我家的麻烦,在逢年过节时;她家猫洞里总有一个黄泥巴做成里面躺着一位女人的小棺材。那就是我夜里的杰作,第二天还若无其事的站在她家门口看她骂大街。

    在学校里,我的反抗就是努力要求自己在学习上不输给任何人,在我的课桌上用铅笔刀刻上“莫负少年头”来时刻勉励自己。要强的我在各方面渴望向歧视我的人证明:除了“成分”;我行行都比你们强。

    终于我的反抗出事了,在我十三岁;小学六年级时,居委会在军代表的主持下开大会批斗我父亲,点名要我上台批判我父亲。我说了相反的话,被军代表一巴掌打倒在地上,又叫二人上来一边架一支胳膊一手扯着头发给我坐了“飞机”。和父亲一起批斗。开完批斗会,我还是这样“坐飞机”一路押到派出所,让我母亲来带人。母亲发疯了,坚决不带人:要军代表给个说法:“凭什么让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坐“飞机”,还用这样的方法押到派出所。”军代表呆住了:想不到一个坏分子家属敢跟军管会叫板。也没有什么办法,就硬将我从派出所扔出来。我漫无目标的在深夜的新街口大街上游荡,最后坐在新街口中心里的台阶上,头脑一片空白。不知过来多少时间,才发现她早就默默站在我身边,忧伤的望着我,她看我也在看她了,就上来拉着我的手:“你赶紧回家吧,你妈都要疯了。”她那双拉着我的小手好温暖,好温暖,深深地永远的留在我记忆里。

    到了上中学,我进了省业余体校,上午是在学校学文化,下午赶到业余体校参加体育训练。总是她将下午布置的作业带给我,让我晚上做完第二天交上。闲下来时;她会告诉我下午班上发生的趣闻,几乎无话不谈。我俩常又约好第二天清早排队买蔬菜。那时什么都要计划的,家家都有一本购蔬菜的小本本,去迟了;有计划没蔬菜是没奈何的。往往在我没有到的时候,她身边总有半块砖代表我。

    我们班同学几乎没分开过,男女界限到了高中荡然无存。我是班上顽皮;大胆,学习成绩又好的活跃人物。在同学中有很大的影响力,身边集聚着班上各样精英。毫不夸张地说:当时的我是“阳光少年”。头脑聪明;学习努力,又常代表学校,区;市参加运动会,出尽风头。占着多读了几本书,很会说笑话;讲故事。长着一副讨女孩子喜欢的面孔,很得女同学人缘,曾收到过暗示或直接的情书。有的同学更是公开的追求。我总是以不伤大雅的玩笑的办法一笑了之,获得了“我妈不同意”的雅号。

    一天,她对我说:“你书包里有什么东西呀?7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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