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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偶遇方正(第1/2页)
    随着大量的外地农民涌入城市谋生,市场原有的次序完全发生失控的局面,进城做生意的农民,他们没有摊位,就用改装的三轮车,小推车,挑着担子沿着菜场过道推动着,停停走走着叫卖,形成流动的摊位。他们拿货不多,赚钱就卖,每天有三十,五十元钱就心满意足。他们还能吃苦,别人干不了的他们照样能干。为了挣钱,他们无所顾忌,不择手段将化学常识运用到副食品当中,几乎腐败的食物被染色成新鲜模样,卖出高价钱。他们做生意根本就不在意回头客,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是他们经营的法宝。走街串巷,骗一个是一个。导致被骗的人群越来越多,慢慢让人们在买菜购物都有一种防贼的心态面对小贩,就怕差一点上当受骗。生意难做首先影响我们这些有固定摊位和有城市户口的人群。毕竟我们吃不了这些从农村来做生意人的苦,而且我们在城市长大的人群,思想上还是有道德底线,虽然也做了短斤少两变相涨价,多少还有敬畏之心,绝对不敢在食品造假。

    市场的混乱让政府也有了压力,城管队伍应运而生,一开始是以抽调一部分事业单位编制的绿化队和环卫工人组成。对外来人口形成的流动摊位进行了驱赶,建立了农贸市场大棚,对每一个农贸市场进行整顿,用角铁焊接成联排的固定摊位,按街道需要照顾人员划分。也设立了照顾郊区农民进城卖蔬菜的临时摊位,工商所也派员参与农贸市场管理,市场程序得到改观。我拿了二个一米五一个的摊位,划在水产区。收入虽然比过去少了一点,但免去了我用全部精力放在生意和摊位的纠结上。有时间考虑儿子生活安排和在审理的离婚案件。

    首先考虑的是委托律师代理。可是找了众多律师服务所,没有一个肯接我这案件,几乎都一样回答:“你这个案件看不懂,接了就有得罪法院的风险。现在不是法律问题了,去向有关部门反映。”

    我何尝不知道按现有的法律是没办法解决我的公平。但每天的父子相守让我愤愤不平:老百姓违法是法院在审判,法院违法,审判员方正违法乱纪不是代表他个人,而是以法院的名义做的,谁来审判法院??违法乱纪的受害人自己承担后果,没有这样道理!

    当时市法院与我工厂只有一墙之隔,我有时在工厂办完事后就去市法院接待处申诉。并按当年区法院徐院长的指点找到民二庭的于庭长和黄庭长。这二位劳模庭长看完我带去的材料后一脸惊讶:“在南京这样的省会城市,居然会发生如此践踏法律的行为。”出于他俩的工作性质和地位,二位庭长都是这样对我说:“现在没有看到案卷,不能明确表态,但有一点可以说明:区法院很快就再审离婚案,足以证明,案件是有不妥之处的。等离婚案进入二审时,一定会给我公道。”后来再去他俩忧虑的说:“案件可能超出了法律解决的范畴,要我去人大反映,在程序上,法院归人大管理。”

    这些话在我看过的法律教科书上都说过,通过劳模的老法律工作者嘴中说出,让我明白了我很难从法律层面讨到公道。开始了逐级上访。区长,区委书记,区政法委书记,区人大主任等等。我和他们都有面对面的交谈,他们都是惊讶的听完我的诉说后表态:一定会严肃处理,后来还是没有下文。我成了区政府常客,很多人都认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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